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7期)第37号。
其中,疏勒县阿纳石榴干红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疏勒县阿纳石榴干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阿纳玛卡酒(200mL/瓶,35%vol、图形、2025-02-16),酒精度初检结果为32.7%vol;
复检结果为33.0%vol,标准规定为34.0%vol~36.0%vol。
据了解,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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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新疆疏勒县阿纳石榴干红酒业有限公司为西北地区最大规模的石榴酒生产企业,是全国第一家专业开发、生产、销售石榴酒的企业;也是石榴酒生产标准发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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