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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6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告

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人员):

为切实解决我市青年人、新市民住房困难问题,结合现有房源及审批情况,对符合保障条件的新申请家庭(人员)进行分配安置。为保证分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配原则

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坚持依法、有序、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分配过程做到程序合法,选房依序,现场公证,全程监督。

二、分配对象

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

符合本次保租房分配条件的家庭共166户。

三、分配房源

保租房:本次共安排170套,全部分布在燕郊高新区。

四、配租时间与地点

根据三河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本次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仪式定于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在京津冀(三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神威北大街333号)二层2号会议室举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保租房:上午9:00签到,10:00准时开始选房

本次配租采取现场选房方式进行。

五、配租程序

1、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所属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领取《选房资格确认单》。

注: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身体健康状况欠佳的申请人,应由指定监护人或代理人代为参与配租,并须提供授权委托证明。

2、本次分配采取选房方式进行。申请人按签到入场顺序号从小到大抓取选房顺序号,并依选房顺序号从小到大依次选房。

3、选定房源后,现场填写《保障性住房分配结果确认单》,随后申请人返回原座位等候。

4、公证处工作人员对分配结果进行现场公证。

六、相关说明

1、保障家庭(人员)须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现场参加实物房分配,每户家庭原则上仅限一人进入分配现场,须携带《选房资格确认单》、本人身份证(如为代理人参与,需同时携带申请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所在组分配过程全部结束前不得离场。未按时到达或未按要求参加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

2、如对现场分配结果不认可,拒绝签订《三河市保障性住房配租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期实物分配房源。

3、保障性住房须由申请家庭(人员)实际居住,严禁转租、转借,不得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六个月及以上。一经发现,三河市乾源房屋租赁管理有限公司将终止合同并收回住房,取消该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已缴纳租金不予退还。

4.为维护会场秩序,保障家庭(人员)应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有疑问,分配过程中不做现场解释,可在分配完成后向三河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股咨询。

七、监督与公证

分配现场将由纪委监委、各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共同监督,公证处全程公证,电视台全程录像。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度保租房分配家庭(人员)及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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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12日

来源:三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