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辽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党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不断开拓创新。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旗帜鲜明地指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始终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工作;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增强党对民营经济人士的领导力和凝聚力;坚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方针,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不断增进民营经济人士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共识。
工作范围有哪些?
统战工作要面向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工作对象主要包括:1.民营企业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2.民营企业中持有股份的主要经营者3.民营投资机构自然人大股东4.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工商领域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5.相关社会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6.民营中介机构主要合伙人7.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8.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
“两个毫不动摇”指什么?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两个毫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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