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在热搜上挂了两天,起因是他在武汉演出即兴改编红歌《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
看了下现场视频,老郭也别再扯什么黑粉看他不顺眼,他竟把《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里那句“微山湖上静悄悄”改成了“紫禁城中静悄悄”,外加小丑般的造型,明显就是在给观众找不舒服,给自己找不自在,被举报冤吗?一点不冤!
目前该争议的最新进展是,武汉文旅局给出回应:“官方调查郭德纲演出改编红歌,该场演出虽取得合法许可,但改编唱段未在报备材料中体现,已依法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要掰扯清楚这件事儿,得从以下三方面谈。
第一,改编两句歌词就这么严重,要立案调查?
没错,就是这么严重。因为这里面有一条非常清晰、明确、一定不能逾越的红线。
无论是郭德纲的演出,还是歌手的演唱会,明面上在台上唱跳、聊天,好像挺自由挺随意的样子,事实上都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完成,不能越雷池半步。
举几个比较常见的被处罚的例子,有轻有重。
轻的如早年张学友身体好的时候,偶尔演唱会会超时,但凡超过报备的时间就要罚,但这种一般只是罚个几千上万块,对歌手来说没有太大影响。当然现在经济下行,歌手也会注意不要影响主办方,万一人家较真自己掏腰包也不划算,所以都不怎么超时,甚至会提前结束演出了。
还有清唱,典型例子张靓颖,她被罚了不止一次,后面再也不敢了。
还有改编演出内容的。这里不但限制曲目,也限制演出环节,比如歌手要在舞台上变魔术、放烟花,但之前没报备,也会罚。大张伟就因为在北京开演唱会唱了没有报批的曲目被朝阳文旅局罚款了。
还有更好笑的,陈奕迅上一轮fear and dreams演唱会,耍小聪明想先自查自纠,把节目单里被封杀的林姓填词人的名字改成了另外一个名字,结果被眼尖的观众发现并举报,最终也要整改并道歉。
可能有人会说,这是不是太苛刻了?我觉得要求严点儿没毛病。
毕竟演出有大有小,几千到几万人都有,后续可能还会出碟,影响力太大了。如果不严格规范,万一在台上唱不健康歌曲、说荤段子怎么办?
而且演出也不是被抓典型的那一个,整个文化领域都很严格,比如图书出版,审批拿到书号后,内容就必须和审批内容完全一致,不能再改了。
电影也是这样,拿到准映许可证之后内容就不能再改,包括字幕的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碰。可能有人会说,《功夫女足》上映后又重新修改下发拷贝。那个是技术修改,也就是色彩、特效等细微调整,和内容无关,本来电影的审查就分内容审查和技术审查两方面。
第二,就算顶格处罚,郭德纲要承担怎样的后果?
这么假设,是因为我觉得对郭德纲顶格处罚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他改编这事儿闹大了,会成为典型,更何况改编的是红歌。
不过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处罚对郭德纲来说和蚊子咬差不多: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者节目未重新报批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没错,郭德纲触犯的是“节目未重新报批”顶格也就罚3万。张靓颖清唱也是罚这么多。
当然,可能会有隐形影响,比如会影响后续郭德纲商演和其他巡回演出,在这里就不讨论了。不过郭德纲弟子众多、门客云集,德云社的演出常年不断,大不了自己不演,坐在家里喝茶看书,也是财源滚滚来。
第三,郭德纲是不小心还是真不懂?
我看到有网友扯出来“演员还是要有文化”,意思是郭德纲没文化,开什么玩笑!郭德纲在天津庄园里的书房,比在座的家整个面积都大。而且郭德纲走南闯北、四处演出这么多年,他什么不懂?
他都懂,就是不在乎,或者没当回事儿,也可能是演出没收住,反正罚款几万块,买爷个痛快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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