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减轻劳动者技能评价取证负担,破除技能人才流动壁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部署推进我省职业技能证书(含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互认。

简化考试流程,减轻从业人员负担。对已取得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或者市场监管等其中一个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在申请其他两个部门相应证书时,如无特别规定,其他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免予安全作业培训(或安全技术培训)、免予理论考试等方式简化其考试流程。

打通认定通道,促进技能等级提升。对已取得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或者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可视同其技能水平达到相应职业(工种)初级工(五级)或中级工(四级)水平,可按规定向人社部门遴选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一技能等级认定。

优化评价模式,强化数据共享服务。鼓励探索“一试多证”(即通过一次考试,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方式,联合开展技能评价。建立统筹协调和数据共享机制,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和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证书查询链接所涉证书信息平台,为劳动者提供证书信息全国联网查验服务。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