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晚,东方甄选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近日,经法院起诉后,网络自媒体“紫霞仙子”实际运营者胡某某向东方甄选公开道歉。
致歉声明显示,2024年8月,该运营者在未核实信息真伪的情况下,基于个人理解发布视频,对东方甄选进行片面解读,输出情绪化观点,不当拉踩、言语过激,讽刺东方甄选形象和业务,影响了广大网友对平台的客观认知,给公司名誉和商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致歉人表示已删除相关不当内容,承诺不再发表类似言论,并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进行补偿。这起持续近两年的“宣传费”谣言风波,在司法层面迎来闭环。
图:涉事自媒体手写致歉声明
回溯事件起点,2024年8月,在东方甄选发布财报后“紫霞仙子”等自媒体编造“某选外场要向当地收钱”“向各地政府收取宣传费用”等说法,迅速在社交平台发酵,引发网友对东方甄选的广泛误解。随后东方甄选紧急辟谣,明确澄清:财报公示的相关款项并非向各地文旅收取的“宣传费”,而是合规合法的税收补贴,东方甄选强调,自2022年7月至辟谣时,公司先后在国内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省级外景直播专场活动,从未向各地政府收取过所谓“宣传费”,也从未向任何企业、商家收取过“坑位费”。
“紫霞仙子”的致歉并非孤例。2026年1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就东方甄选诉张某(网名“说书人土土”)网络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构成侵权,判令其置顶致歉并赔偿20.1万元,同年5月终审维持原判。2025年5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就“东坡妹妹”网络侵权案驳回上诉,判赔3.6万元。2026年7月,“股市狼头哥”名誉权纠纷案终审判赔8万元。2026年1月,“长公主驾到”运营者范某某在东方甄选起诉后主动和解并公开致歉。
这一系列案件折射出自媒体造谣的底层逻辑——流量变现。新华网在报道“说书人土土”案时指出,法院查明张某在本案审理期间仍在密集发布短视频并进行带货直播,通过讲解案情引流牟利。判决书提醒:“侵权换不来流量,法律程序不能成为流量工具,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能行稳致远。”
中央网信办2026年5月启动的“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专项行动中,明确将“在企业上市融资、财务报表公布、新品发布等重要时间节点,炒作涉企负面信息”列为突出问题予以集中整治。刚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格权益。”《人民日报》评论指出:“网络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网络‘黑嘴’亮剑,就是为企业发展‘撑腰’、为经营主体‘减负’。”
从“股市狼头哥”到“说书人土土”,从“东坡妹妹”到“紫霞仙子”,东方甄选的一系列维权动作为直播电商行业树立了样本——面对涉企谣言,企业不再仅限于被动辟谣,而是主动通过民事诉讼、刑事报警等手段追究责任。这对所有自媒体从业者而言,都是一个值得正视的信号: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参与者在享受网络互联互通带来的便利乃至从中获利时,也应承担起维护清朗网络环境的义务。(编辑:贺荣凤 责编:潘语怡 监制:张颍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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