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学子们:
监利市汪桥镇教育振兴促进会2026年度奖学助学活动现已正式启动。根据《汪桥镇教育振兴促进会资助奖励实施方案》,现将本年度奖助对象、标准及申报办法公告如下:
一、奖学类
(一)小学阶段基础奖励
对在六年级全市调考中成绩排名位列年级前3%(名次按四舍五入向上取整)且在汪桥初中就读的学生,每人奖励200元;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至6%之间(不含3%,含6%,名次按四舍五入向上取整)且在汪桥初中就读的学生,每人奖励100元。
(二)初中阶段基础奖励
对汪桥初中七年级期末考试或八年级全市调考中成绩排名位列年级前3%(名次按四舍五入向上取整)的学生,每人奖励300元;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至6%之间(不含3%,含6%,名次按四舍五入向上取整)的学生,每人奖励200元。
(三)中考奖励
凡在汪桥初中就读并参加本年度中考的学生:
中考成绩达到本市统招录取分数线的,每人奖励1000元;
中考成绩达到本市统配录取分数线的,每人奖励500元。
(统招与统配奖励不重复享受,按就高原则执行。)
(四)高考奖励
凡汪桥籍学子,或初中阶段毕业于汪桥初中的学子,参加2026年度全国普通高考,被国家“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录取的,每人给予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奖励(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五)硕博奖励
凡汪桥籍在读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参加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被2026年度入学的“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专业录取的,每人奖励2000元至3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二、助学类
助学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申请,并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经本会入户调查核实后,予以资助:
1. 经镇民政部门认定的在册低保家庭学生;
2. 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如自然灾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且经核实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
3. 符合以下任一优先资助情形的:
(1)烈士子女;
(2)持有残疾证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3)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申报材料
1. 填写汪桥镇教育振兴促进会2026年度奖学助学申报表,并准备好录取通知书(或相关成绩证明)、学生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相关证件(烈士、残疾证等)等复印件;
2. 小学、初中阶段奖励对象以镇中心学校提供的统一考试成绩为准,无需单独提交成绩证明;
3. 助学类申报材料由村(社区)初审后汇总,本会将组织入户调查核实。
四、注意事项
1. 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止。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奖助资格。
2. 材料报送:所有申报材料请送至学生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由各村(社区)统一汇总后报送本会。
3. 咨询电话:江老师 13227656888(仅限政策咨询,接听时间:上午8:00—下午5:00)。
4. 颁奖时间:拟定于2026年8月下旬召开颁奖大会,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5. 颁奖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保持手机畅通。颁奖大会原则上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到场领取。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须由学生本人另择时间到本会办公地点(汪桥镇中心学校教育振兴办公室)亲自领取,本会不接受他人代领。
五、附则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归监利市汪桥镇教育振兴促进会所有。
监利市汪桥镇教育振兴促进会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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