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公告称,公司及尚东分公司与同盛集团8月12日签署《洋山四期码头经营性资产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租金7.80亿元,期满无异议自动续期一年,次数不限。后续租金按公式动态调整,超董事会权限需重新决策。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获董事会等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和外部部门批准。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上港集团公告称,公司及尚东分公司与同盛集团8月12日签署《洋山四期码头经营性资产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租金7.80亿元,期满无异议自动续期一年,次数不限。后续租金按公式动态调整,超董事会权限需重新决策。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获董事会等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和外部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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