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显示屏时,有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仪器正对屏幕时是一个数值,稍微向左或向右改变方向,亮度数据就出现变化。第一反应往往是怀疑仪器重复性,其实很多时候,变化来自被测对象本身的方向特性。
亮度和观察方向本来就有关。也正因为如此,辉度计或亮度计并不是简单对着一个发光物“测光强”,而是在特定方向下测量表面的亮度。
显示屏并不一定向所有方向发出相同的光
LCD、OLED以及不同结构的LED显示产品,其光学结构并不一样。液晶层、偏光结构、扩散材料、表面处理以及发光单元结构,都可能使不同观察方向获得不同的视觉表现。
所以对于汽车中控屏、仪表盘、工业操作面板等产品,实际使用者的观察位置值得进入测试方法。如果产品最终安装后是斜向观察,仅仅记录实验室正面亮度,有时不足以反映真实使用状态。
反射面同样要关注方向
亮度计并不只面对主动发光的显示屏。受到外部光源照射后的道路、标志面或其他反射表面,也可以形成进入观察方向的亮度。
表面越接近镜面反射,入射光方向与观察方向的关系通常越值得控制。如果检测时人和仪器的位置随意变化,反射高光进入测量方向后,就可能出现明显的数据变化。
显示屏不同观察角度亮度检测
角度发生变化,先别急着判断产品异常
生产巡检遇到两次数据不一致,可以先重新检查几个条件:仪器是否仍然对准同一个区域,光轴方向有没有改变,屏幕测试画面是否一致,周围环境光是否发生变化,以及样品表面是否存在污渍或反射。
如果这些条件都统一后数据仍然有稳定的角度差异,再进一步分析产品自身的视角特性会更合理。
质量检测应该规定“从哪里看”
这也是亮度检测与普通目视检查的差别之一。目视人员可能会自然调整头部位置,而定量检测需要把观察方向变成可以重复的条件。
例如企业可以规定仪器相对于屏幕的固定位置和方向,并给不同安装状态建立相应测试工装。使用林上LS332亮度计等便携式亮度检测设备进行现场复核时,同样需要遵守统一的角度和位置要求,否则单纯更换仪器并不能解决人员之间的数据差异。
把角度信息和测量结果一起留档
对于研发验证、客诉复查或不同批次比对,如果项目确实关注观察方向,可以在检测记录中增加角度或工装位置说明。这样后续看到两个不同的亮度数字时,不必重新猜测当时到底是怎么测的。
亮度检测真正需要控制的是“相同条件下能不能得到可比较的数据”。对具有方向特性的显示产品来说,固定观察方向正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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