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安徽淮北、滁州、安庆三市发布公告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淮北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
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严厉打击网络及现实领域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网络空间清朗环境,淮北市公安机关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以下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一、重点征集线索范围
1、裸聊敲诈:通过网络诱导受害人裸聊,截取不雅视频、照片,以此要挟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
2、网络套路贷:以网络借贷为名,设置虚假借贷流程、制造虚高债务,通过恶意垒高债务、虚假诉讼等方式侵占被害人财产。
3、软暴力催收:为索取债务,采取电话短信轰炸、骚扰亲友、网络曝光个人隐私、跟踪滋扰、上门纠缠等软暴力手段逼迫还债。
4、舆情敲诈:假借新闻采访、网络爆料、自媒体曝光等名义,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向企业、个人索取财物。
5、恶意索赔:以打假维权为幌子,通过大量差评、恶意投诉举报、网络施压等方式,向商户、企业强行索要高额赔偿。
6、强迫消费:在经营活动中,以威胁、纠缠、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购买商品,强买强卖。
7、碰瓷敲诈:故意制造人身、财物受损假象,借机向对方勒索赔偿,有组织实施碰瓷讹诈。
8、务工敲诈:以务工入职为手段,故意制造矛盾纠纷,采取围堵工地、阻挠施工、网络造势等方式,向用工单位索要高额赔偿。
9、色情敲诈:利用色情交易、色情引诱等方式设局,对受害人实施威胁恐吓、勒索钱财。
10、网络暴力:组织雇佣网络水军,通过造谣诽谤、人肉开盒、辱骂恐吓、批量网暴等方式,滋扰伤害他人,扰乱网络秩序。
凡是以上十类行为,纠集多人多次实施,形成恶势力苗头,侵害群众利益的,均属于本次线索征集重点。同时欢迎一并举报上述犯罪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二、举报须知
1、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鼓励实名举报;
2、举报人提供线索要详细、详实,尽量附带相关证据材料(物证、书证或音视频等)、时间、地点、人员信息,便于核查;
3、举报人要对举报材料负责,不得编造、虚构、夸大事实,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蓄意虚假举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电话及地址
1、淮北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61-3398214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东路淮北市公安局东区
2、濉溪县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61-3393039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10号
3、相山分局扫黑办
电话:0561-3396100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鹰山中路30号
4、杜集分局扫黑办
电话:0561-3395091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光明路2号
5、烈山分局扫黑办
电话:0561-4080110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青谷路3号
淮北市公安局
2026年8月11日
滁州市公安局关于征集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二)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三)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四)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五)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六)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七)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八)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九)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十)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十一)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黑恶犯罪。
(十二)交叉实施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结成稳定的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
(十三)专门拉拢、胁迫、操控未成年人作案,同时实施校园霸凌、敲诈勒索,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翔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
(二)举报人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反馈问题线索渠道
举报电话:0550-3322110
来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11号滁州市公安局扫黑办收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滁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6年8月12日
关于安庆市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一、重点征集十类新型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一)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二)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三)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四)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五)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钱财。
(六)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七)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八)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九)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十)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二)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
(三)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渠道
(一)安庆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6-5292606(法定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邮寄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110号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46000)
(二)迎江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18155678110
邮寄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21号迎江公安分局扫黑办(邮编:246000)
(三)大观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6-5514172或18956925110
邮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工农街15号大观公安分局扫黑办(邮编:246000)
(四)宜秀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19155666110
邮寄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学院路8号宜秀公安分局扫黑办(邮编:246000)
(五)经开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19155667110
邮寄地址:安庆市经开区天柱山西路36路经开公安分局扫黑办(邮编:246003)
(六)高新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18075317110
邮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十里铺乡茅岭路110号高新公安分局扫黑办(邮编:246004)
(七)桐城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6-6831115
邮寄地址:桐城市文昌街桐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421室(邮编:231400)
(八) 怀宁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6-5103224
邮寄地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888号怀宁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46121)
(九)潜山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15855635110
邮寄地址:潜山市皖潜大道003号潜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室(邮编:246300)
(十) 岳西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6-5764449
邮寄地址:岳西县天堂镇高湾路政法巷18号岳西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46600)
(十一) 太湖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6-5124039
邮寄地址:太湖县晋熙镇高坦路566号太湖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46400)
(十二)望江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6-7170110
邮寄地址:望江县雷池大道2180号望江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46200)
(十三) 宿松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6-3555828
邮寄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宿松县公安局公安业务二楼0162信箱宿松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46500)
安庆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6年8月12日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池骋杰(实习)责编 | 王常钰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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