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路行驶的基本规则是各行其道
但总有一些任性司机
为了“自己方便”
在路口进入导向车道后
随意改变车辆行驶方向
如此行为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现对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桂J0U109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太白路交凤鹅塘路
桂J3L998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建设路交万兴路
桂J9Q251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太白路交凤鹅塘路
桂J15525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建设路交万兴路
桂J69120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桃源北路交松木岭路
桂J81848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桃源北路交松木岭路
桂JBZ836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桂粤湘大道交太白路
桂JD00078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太白路交凤鹅塘路
桂JD58559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桃源北路交松木岭路
桂JDY922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太白路交凤鹅塘路
桂JF21813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灵峰北路交江北路
桂JUK726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建设路交龙山路
桂JVU908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太白路交凤鹅塘路
桂JY8209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桃源北路交松木岭路
湘LA1008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太白路交桂粤湘大道
粤EK32X1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太白路交凤鹅塘路
粤EPS586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桃源北路交松木岭路
粤H262Y5
违法时间:2026-06-26
违法地点:灵峰北路交江北路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上图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是指车辆通过路口的实际路线与导向标线不符。比如在左转车道直行通过路口,直行方向的信号灯是绿灯的,就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危害到底有多大?
01
干扰正常同行秩序
无视交通标线、导向指示,强行变道、加塞、穿插通行,破坏路口通行原则,易引发其他驾驶人急刹车、猛打方向盘,诱发连锁违法与危险驾驶行为。
02
造成路口交通拥堵
打乱路口正常通行流线,阻碍对向、横向车辆正常通行,引发车道堵塞、通行滞缓,降低路口通行效率,造成区域性拥堵。
03
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路口车流交汇复杂,随意错车道行驶,会与其他正常行驶车辆发生冲突,极易造成剐蹭、碰撞等事故,违法车辆可能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驾驶员行经该路口应注意什么?
驾驶员在行经路口时应及时观看路口前的分道行驶标志,做到心中有数,哪个车道是自己将要进入的车道,然后观看地面的导向标志,根据所需驶入相应车道。
驶入错误车道该怎么办?
当车辆驶入错误车道时,司机应根据已驶入车道相应的信号灯行驶,到下一个路口再掉头回来,若强行变道压实线,也将会面临处罚;同时也会给后续车辆通行造成阻碍。
设置不同方向的导向车道
是为了提高通行效率和确保行驶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时刻注意
驾驶车辆行经路口时
务必要集中注意力
仔细观察交通标志标线
严格按照导向车道行驶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共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版权声明:“广西贺州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和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私信留言,其他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违反上述声明者,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