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联邦委员会已就修订《银行法》和《流动性条例》启动咨询,推进瑞信事件后的一系列银行业改革。此次咨询涵盖治理、监管、危机准备和流动性安排等多项措施,旨在与此前通过的资本措施共同完善“大而不能倒”监管框架。 多数拟议修改针对系统重要性银行,但部分条款也将适用于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因为将限制措施局限于最大银行可能难以合理化。 一项提议是为更复杂的银行引入高级经理制度,定义标准为员工人数至少250人的机构。这些银行必须明确哪些高管对哪些决策负责,以强化问责并厘清最高管理层职责分工。部分现有治理要求将从条例上升为法律。 薪酬方面,与风险降低和道德风险挂钩的广泛新原则将适用于所有银行。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中最高层或薪酬最高的经理,可变薪酬还将面临保留期和追回条款。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将获得更广泛权力干预薪酬问题。 计划还将扩大FINMA的监管权力,使其能够在风险显现时尽早介入,以维持适当的组织结构。这些措施标志着瑞士在瑞信倒闭后继续强化银行业监管,尤其是在责任划分和风险防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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