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控股股东重整投资款部分不涉及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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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第25次提问,金正大大股东破产重整投资款第三期第四期给了吗?第三期公司应收到280万,收到了吗
董秘回答(金正大SZ002470):
感谢您的关注,第四期至第七期的重整投资款不涉及上市公司。此次重整是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非上市公司重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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