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对外发布通报,就“郑州郑东新区一货车司机被城管罚款,罚金由个人微信收款”一事作出公开回应,证明“网传属实”的同时表示,涉事人员已被停职,“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这恐怕是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地方针对网络反映问题公开回应中,为数不多的在第一时间由涉事人员所在单位公开表示“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表明了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护短,不以内部处理袒护内部人员,而是交由监管部门查处,让人们充分看到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按照新京报等媒体之前的报道,一货车司机被被一辆装有警示灯、车身喷涂“城市管理执法”字样的车拦停后,“罚金”1400元由“个人微信收款”。
青锋注意到,相关报道发出之后,“郑东新区城市管理局机动中队”就对媒体作出明确回应称,“涉事工作人员姓董, 下午当事司机已到中队调解此事”。同时,引用货车司机刘先生的话证实,“罚金”已退还。
仅从上述报道披露的情况,足可见郑东新区相关部门针对网络和媒体报道反映的问题的处置相当迅速。尤其是,当天下午,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就已公开通报的形式作出回应,并明确“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从这点来看,远比河北某执行局局长电话骚扰女当事人,公开让女当事人给其送点钱,同时还说什么自己所在法院院长很喜欢女当事人,愿意从中“牵线搭桥”,在电话录音被证实的情况下,已经过去多日,仍不见最终调查结果公开,可谓迅速果断的多。
当然,或许河北某法院执行局局长除了电话骚扰女当事人,并声称能给自己院长“拉皮条”外,还有更多问题存在,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入核查,或者说牵扯面较广,需要谨慎处置,作为局外人也应充分理解。只是,之前通报表示对执行局局长停职,并没有像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这样表示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疑似被被停职的执行局局长还到处投诉相关报道侵犯了其个人权益,甚至转发的通报内容都要投诉,确实令人费解,更让人有某种担心。
因此,河北某中院是否也像河南郑州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样,敢于第一时间将违规违纪违法人员移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以获取社会更多公信力?
青锋在这里权当由此及彼做一个建议。
不过,在对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赞赏的同时,还想指出其通报中的相关问题。
根据网络资料,早在2017年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标题规范管理规定(暂行)》,就明确规定,严禁在标题中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组织报道或者表述新闻基本要素。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在公开通报中,在网络和媒体报道反映的问题已经核查属实的情况下,使用“网传”一词,实属不该。
同时,青锋还想提醒相关单位和机构,能否主动作为,不让“网传”成为执纪监督、反对腐败的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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