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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商务厅、乌兰察布市商务局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丰镇市辖区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智能家居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12:00止。申报企业须在此截止时间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提交至丰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完成初审,逾期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二、活动品类

一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智能扫地机、智能吸油烟机、智能燃气灶(含集成灶)、智能洗碗机(消毒柜)、智能饮水(净水)机、智能马桶(马桶盖)。

三、主体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丰镇市境内开展相关活动品类的智能家居产品销售活动的市场经营主体;

(二)管理运营规范,具备稳定的智能家居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能够主动提供上门服务;

(三)具有完备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备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确保补贴资金申报、使用、结算环节清晰、账目可查,配合政府部门严格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

(四)具备与本次活动支付平台进行合作对接的能力,满足资格校验、资格核销、补贴发放的条件。配备满足活动开展所需的电脑、打印机、POS机等设施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

(五)自愿接受并配合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及第三方审计公司的全程监督与审计;

(六)在国家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近三年无拖欠应缴财政性资金行为。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情况;

(七)积极配合活动主办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主动宣传智能家居购新政策,准确告知消费者活动细则与产品适用范围,并择机组织开展下乡和进社区活动;

(八)承诺遵守丰镇市智能家居购新补贴相关政策,被查实违规套骗补的,自愿接受处罚并退出智能家居购新补贴活动参与经营主体名单;

(九)在2024、2025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参与经营主体,不得参与活动。

四、申报材料

申请主体需按类别准备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乌兰察布市2026年智能家居购新补贴活动报名表》(附件1);

(二)《乌兰察布市智能家居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承诺书》(附件2);

(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日期需在申报期内);

(五)参与主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六)2025年智能家居产品纳税申报表,品牌商授权证明;

(七)销售门店门头照片及经营场所内照片。

五、审核流程

有意参与活动的企业直接向丰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请资料进行报送初审(纸质版2份+电子版),初审通过统一报送至市商务局。

附件:

1.乌兰察布市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活动报名表

2.乌兰察布市2026年智能家居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承诺书

3.2026年智能家居购新补贴活动征集企业信息汇总表

4.智能家居补贴产品清单

丰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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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丰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