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2日11时06分,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国务院原总理朱镕基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8岁。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联合发布讣告,高度评价朱镕基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光辉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献身于共产主义事业的一生"。
消息传来,中国法学界沉浸在深深的悲痛之中。作为一位高度重视法治、身体力行为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的卓越领导人,朱镕基同志的逝世,令法学学者们感到无比痛惜。从宪法行政法到经济法,从社会法到国际法,各领域法学工作者纷纷以各种形式表达哀思,追忆这位"具有深厚法学功底和法治精神"的领导人对中国法治建设作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法治理念的坚定倡导者
朱镕基同志对法治的执着追求,在法学界留下了深刻印记。1999年7月,他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深刻关系。他指出:"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治国已经载入宪法。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许多规定主要是靠行政机关来执行的,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负有重大责任。"
他强调,"依法行政必须从每个政府工作人员做起,尤其要从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每个领导干部做起,任何领导干部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依法办事。"这番话语,至今仍是法学教育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经典教材内容。
2001年3月,朱镕基同志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一论述深刻影响了法学界对法治与德治关系的理论探讨,为后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思想资源。
二、依法行政的躬身实践者
朱镕基同志不仅倡导法治,更以实际行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担任国务院总理期间,他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据公开资料,仅1998年至2003年间,国务院就提出法律议案50件,颁布行政法规150件;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对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756件行政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废止71件,宣布失效80件;国务院各部门共清理涉外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2300件,废止830件,修订325件。
人民出版社法律与国际编辑部编审李春林在整理朱镕基著作时深刻感受到:"在他的讲话当中能感受到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法治精神。"他回忆,朱镕基同志在法规用语上非常精细,"一处改动也没有,因为语言非常精当,而且逻辑性非常强。"
朱镕基同志对文件质量的严苛要求,在法学界传为佳话。1988年,他在上海工作期间,曾因工作人员将"质量是上海的生命"改为"质量是上海企业的生命"而严厉批评:"哪个自作聪明,给我加了'企业'两个字。我讲的质量,不仅仅是指企业的质量,更指的是各行各业的质量,也包括机关工作质量、文件质量。"这种对语言精准、逻辑严密的追求,正是法学专业素养的体现。
三、市场经济法治化的奠基人
朱镕基同志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院总理期间,适逢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关键时期。他深刻认识到"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推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
他主持了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以公平税负和简化税制为核心的重大税制改革,实行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基础上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中央银行职能,深化商业银行、外汇制度、证券期货市场等改革,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
这些改革不仅具有重大经济意义,更深刻的法学价值在于:它们确立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法律边界,为经济法、行政法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素材。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多位学者指出,朱镕基同志推动的分税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从实践层面回答了在转型国家如何运用法律手段配置资源、规范权力这一重大法学命题"。
四、法学界的精神楷模
朱镕基同志与法学界有着深厚的渊源。他与著名法学家郭道晖教授是清华大学电机系同学,1949年由郭道晖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朱镕基同志曾为郭道晖教授的著作《法的时代精神》题词:"为学在严,严格认真,严谨求实,严师可出高徒;为人要正,正大光明,正直清廉,正己然后正人。"这十六字箴言,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界的座右铭。
朱镕基同志对审计和舆论监督的重视,也体现了现代法治精神。1998年12月,他在听取审计署工作汇报时指出,审计部门要"站在国家和法律的立场上,对外公布和报告审计结果,谁干预就处理谁"。1998年10月,他专程到中央电视台看望《焦点访谈》节目组,并题词:"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这种对权力监督制约的清醒认识,与当代法学界关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理论研究高度契合。
五、法学界的沉痛悼念与继承遗志
朱镕基同志逝世的消息传来,中国法学界以各种形式表达深切哀悼。中国法学会、各法学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法学院系纷纷发文悼念,追忆朱镕基同志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卓越贡献。
多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者表示,朱镕基同志关于"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论述,关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关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调,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
经济法学界学者指出,朱镕基同志在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推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程中展现出的法治思维和国际法意识,为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他主持完成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艰苦谈判,"促进对外开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这一历程本身就是一部生动的国际经济法教材。
社会法学界学者特别感念朱镕基同志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视。他主持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动社会保障改革从效率取向转向公平取向,"实现了从单位保障走向社会保障的关键性转型"。
结语
朱镕基同志离开了我们,但他留下的法治思想和改革精神永存。他在1998年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五条要求"——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恪尽职守敢于说真话、从严治政不怕得罪人、清正廉洁惩治腐败、勤奋学习刻苦工作——至今仍是每一位法律工作者的行为准则。
正如讣告所指出的,朱镕基同志"对人民群众饱含深情,强调政府工作人员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敢于说真话,不怕得罪人,不搞特殊化,以强烈的责任担当主动挑重担子、啃硬骨头,全力推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中国法学界将化悲痛为力量,继承朱镕基同志的遗志,继续深入研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
朱镕基同志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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