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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法典,生态环境法典整合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十余部环保法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扰民问题,从源头上划定了清晰的“红线”。
法典第二百五十条规定,明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与此同时,法典将治理关口前移,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餐饮服务业布局和设置的引导,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环节提示选址禁止性要求。
违规开餐馆将面临怎样的处罚?法典明确,在禁设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部门提醒,排放油烟污染物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文/顺德融媒 李凤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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