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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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通讯员 汪云 仇晓敏 周鑫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8月13日上午,在全国生态日临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正式施行之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在南京老山森林生物多样性观测站举办生态法治宣传活动。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法检系统代表、专家学者、志愿者及亲子家庭代表等齐聚一堂,通过实景观摩、案例宣讲、座谈研讨与自然体验,展开一场生动的生态法治实践。
据了解,老山森林生物多样性观测站是浦口检察生态公益保护基地,配备智慧监测系统,可实时记录老山户外观测样地场景及野生动植物多样性数据。活动伊始,浦口区检察院检察官周鑫分板块介绍了观测站展厅设计理念、生态监测体系及公益诉讼履职成果。
在案例宣讲环节,南京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副主任仇晓敏讲述了“王某林非法采矿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办理及环境修复进展。该案自2020年判决生效以来,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科研团队持续跟踪监测,推动山体加固、植被复绿等修复工作分期落实,并长期观测动物回迁及生态系统恢复状况。如今,这片昔日满目疮痍的裸露矿坑和受损山体,已重现草木渐生、绿意渐浓的山林景致。
随后,该案专家辅助人、南京警察学院副教授刘昌景以互动问答形式开展生态科普。“违法者已受刑事处罚并缴纳罚金,还需修复被损毁的环境吗?”“山体复绿完成,修复工作就彻底结束了吗?”面对孩子们踊跃的回答,他深入阐释了生态修复的完整性、多样性、可持续性三大特点,指出生态修复绝非一次性工程,并寄语在场青少年“守护生态是最好的修复”。
座谈研讨环节由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迎主持。与会代表、专家学者围绕法典核心要义、法律适用要点及生态治理路径深入交流。陈迎表示,全市法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更新环资审判理念,深化法检及行政机关协作共建,联动社会力量、引导全民参与生态治理,致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南京经验。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珍祥表示,检察机关将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助力美丽南京建设法治化、常态化推进。
活动现场,亲子家庭分批参与林间观鸟和手工体验,借助“南京碳普惠”内测小程序核算绿色出行减排数据,让低碳理念在自然体验中生根发芽。
征程新启,法治扬帆。下一步,南京法检系统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持续拓展协同联动的广度与深度,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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