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民法典里很少有人主动告诉你的婚内权益保障干货,遭遇另一半出轨的人一定要存好,全是能直接落地的硬招。
我前阵子听律所的朋友说,现在婚内出轨的惩罚力度真的越来越大,相关法律这几年补了好多漏洞,全是往保护无过错方的方向靠。
之前有个当事人大姐,老公偷偷给第三者转了30多万,连房子首付都给人付了,她之前还以为自己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结果走法律程序,最后全款把钱全追回来了。
现在只要你手里有实锤,第一步就能直接起诉第三者,把你另一半偷偷花在对方身上的每一笔开销,全部要回来,半毛钱都不用给对方留。
到了离婚分财产的环节,出轨的那一方属于过错方,很可能要面临少分财产的情况,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让他净身出户一分钱都拿不到。
除此之外你还能光明正大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目前这类判决的金额普遍在1万到6万之间,你为婚姻受的委屈,本来就该过错方来买单。
更省心的是,只要你手里的出轨证据链完整,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完全可以直接判离,不用像以前那样,耗上半年一年走好几次流程。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对方出轨的黑历史也是你的超级加分项,法院会优先考虑把孩子判给无过错的你。
最严重的情况,如果对方长期在外头和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直接就构成重婚罪了,最高可以判2年有期徒刑,是要留案底的。
别觉得这些规定都是纸上谈兵,现在各地的实际判决早就往这个方向靠了。
说白了现在出轨的犯错成本直接被拉满,那些脑子一热就想搞婚外情的人,做决定之前总得先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承担得起这些后果。
对于被背叛的那一方来说,这些法条就是实打实的后盾,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明明是受害者,最后却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当然也要提一句,不同地区、不同案件的具体执行细节肯定会有差异,但大方向从来没变过。
法律明明白白把规则摆出来,就是要告诉所有人,婚姻的忠诚不是一句空话,敢背叛家庭的人,就必须付出该有的代价。
你们身边有没有遇到过婚内出轨,最后靠法律成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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