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益丰大药房连锁(广东)有限公司乐昌人民医院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韶关市医保局交叉检查组对益丰大药房连锁(广东)有限公司乐昌人民医院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将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商品纳入医保个人账户进行结算的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133.94元。依据《韶关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乐昌市医保部门已全额追回上述违规基金损失,并处以违规金额1.5倍罚款,计3200.91元;同时,责令该店立即停止并全面整改相关违规行为。

案例二:

翁源县兰庭府药品销售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结算处方药案

2026年6月,韶关市医保局交叉检查组对翁源县兰庭府药品销售店开展现场检查。经比对销售小票与处方笺,发现该药店在医保个账结算过程中,未凭处方即向参保人员销售“复方天麻蜜环糖肽片”“罗红霉素分散片”等处方药,涉及违规使用医保结算金额共计7912.3元。依据《韶关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翁源县医保部门已全额追回违规金额并收取违约金,同时对药店主要负责人医保支付资格记2分处理。

案例三:

曲江区沙溪镇汇星大药房执业药师“挂证”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结算处方药案

2026年7月,韶关市医保局交叉检查组对曲江区沙溪镇汇星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仍结算处方药的问题。经曲江区医保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核查,该药店注册执业药师自2024年12月起连续三个月未到岗履职,且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与该店执业注册单位不一致,在上述期间该药店使用医保基金结算处方药涉及金额3697.6元。曲江区医保局已对该药店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予以全额追回,对执业药师涉嫌“挂证”问题已移交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一步处理。

来源:韶关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