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每一年的11月18日到来,红河大地都会迎来属于自己的州庆,这个镌刻在地方记忆之中的日子,源头定格在1957年蒙自召开的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之上。很多人只知道这是自治州成立的纪念日,却很少完整理解,这一场建州,并不是一次简单的行政文件下达,它是新中国初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南边疆土地上落地生根的重要实践,是历经数年调研、多方协商,内地与边疆、多个世居民族反复沟通之后,才最终完成的历史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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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如果仅仅把1957年11月18日理解为一纸行政区划变更,就会消解掉这段历史厚重的底色,建州的真正内核,是在百废待兴的时代背景之下,让世居于此的各族群众真正拥有共同治理家园的制度渠道,把分散的地域、多元的族群,凝聚成一个命运与共的共同体。想要读懂这一天,我们需要把视线拉长,回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滇南的社会现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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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滇南红河,本身就是一块地理、族群、社会结构都高度复杂的土地。红河这条江河天然把这片土地划分成江内与江外,江内的建水、石屏、蒙自、开远一带,长期受中原文化浸润,农耕基础相对成熟,城镇发育较早,文教传统深厚;而江外的元阳、红河、金平、河口等地,山高谷深,交通闭塞,梯田山地交错,各个少数民族支系世代居住于此,旧社会之下,这里长期存在多元的社会形态,不同区域发展差距巨大,同时又毗邻边境,边疆稳定、民生恢复、民族团结,是摆在当时治理工作面前最现实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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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底滇南人民行政公署设立,后续演变为蒙自专区,承担起滇南广大区域的行政管理工作,而考虑到红河南岸哈尼族聚居的现实情况,国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纲领,先行开展自治实践,1954年,红河哈尼族自治区正式设立,政府驻地设在元阳新街,由蒙自专区代管,专门针对江外哈尼族聚居的边疆区域开展治理工作。

这里需要厘清一段容易被简化的历史逻辑,1954年设立的红河哈尼族自治区,是专区级别的自治地方,管辖元阳、红河、金平三县,后续又设立六村办事处作为县级派出机构,用来管理新划定出来的大片山区。而蒙自专区,则管辖着滇南内地大片县域。两个行政单元并存,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发挥过重要作用,让边疆少数民族群众率先获得自治权利,稳妥推进边疆社会改造。

但随着社会逐步稳定,时代也提出新的现实命题,两个机构分置,使得江内和江外在行政统筹、资源调配、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上出现割裂,内地的物资、技术很难高效输送到江外山区,边疆的发展诉求,也需要更完整统一的平台向上传递。在我看来,这也是后来推动两区合并建州最核心的现实动因,它不是自上而下强行推动的区划调整,而是立足地方现实生长出来的诉求。

合并建州的整个筹备过程,充分体现了那个年代边疆工作“慎重稳进”的工作原则,没有仓促拍板,而是经历了调研、报告、代表协商、层级报批完整的链条。1957年3月,中共蒙自地委正式向云南省委提交报告,提出将蒙自专区与红河哈尼族自治区合并,组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构想。省委研究之后上报中央,同年4月中央作出批示,原则同意合并建州的方案,但明确要求需要筹备成熟之后,再报请国务院正式核准。这一份批示,能够看出当时对于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审慎态度,充分尊重地方各族群众的意愿,不追求速度优先,把群众共识放在第一位。

到了1957年7月,蒙自专区和红河哈尼族自治区,在蒙自召开联合各民族代表会议,来自各个县域、各个民族的代表坐在一起,充分交换意见,正式作出两区合并建立自治州的决议,同时选举产生建州筹备委员会,把来自民间、来自各族代表的共识,转化成推进建州的实际力量,之后再由云南省人民委员会上报国务院审批。

1957年9月6日,国务院第五十七次全体会议正式作出决议,撤销蒙自专区、撤销红河哈尼族自治区,合并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批准召开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完成法定建州程序。行政层面的批复落地之后,剩下的就是地方层面的法定会议召开。1957年11月13日至18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蒙自召开,来自12个县以及六村办事处的各族代表汇聚于此,代表全州一百三十多万人口,行使人民代表的职权。

会议期间审议通过相关组织条例,选举产生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法院相关机构人员,完成全部法定议程。11月18日,会议完成全部议程,标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正式宣告成立,州府最初设置在蒙自,后世便将11月18日确立为州庆纪念日,11月19日,蒙自城郊举办数万人参加的建州庆祝大会,各族群众汇聚一堂,共同见证这一历史时刻。

建州之初,自治州管辖范围包含蒙自、建水、开远、石屏、弥勒、屏边、河口、元阳、红河、金平、龙武、曲溪12个县,再加六村办事处。今天很多翻看地图的人会疑惑,为什么现在的红河版图之中,已经找不到龙武、曲溪,也没有六村办事处,这恰恰说明,1957年划定的辖区,只是建州初始版本,后续几十年,伴随社会发展,县级层面的区划一直在做适应性调整。

龙武县后来并入石屏县,曲溪县并入建水县,六村办事处后续改建为绿春县,把过去分散的山区聚落整合为完整县级建制。1958年,省辖个旧市划入红河州,州府由蒙自迁往个旧,此后漫长岁月,个旧作为州府见证红河工业时代的发展,直到2003年,经过国务院批复,州府再度回迁蒙自,完成一次跨越半个世纪的回归,而泸西县也划入红河州,一步步演变为今天四市九县的行政区划格局。

很多人读地方史,容易陷入一种误区,就是把全部目光放在行政区划的名单更迭上,罗列哪个县划出、哪个县并入,却忽略行政区划背后活生生的人。1957年建州之时,全州总人口一百三十六万余人,境内生活着十七个民族,四十多个民族支系,少数民族人口占比接近百分之五十八,内地农耕汉族、彝族聚居坝区,哈尼族梯田村寨,苗瑶等山地族群,沿边跨境民族,全部囊括在同一个自治州版图之内。

在我看来,红河建州最珍贵的历史价值,就在于把发展程度不一、生产生活方式各异、文化习俗千差万别的诸多族群,纳入同一个自治共同体。在此之前,江内和江外,坝区和高山,城镇和边境村寨,彼此之间有天然的阻隔,交通闭塞带来信息隔绝,社会发展差距巨大。建州之后,一套统一的人民政权体系建立起来,内地的教育、医疗、农技力量,可以有组织输送到边疆山区,边境村寨群众的诉求,也能够通过人大代表的渠道,传递到全州治理的层面。

我们不能用今天的社会条件,去苛求1957年建州之初就解决所有社会问题。建州之时,整个红河的底子依旧十分薄弱,很多山区村寨不通公路,没有现代学校,医疗卫生条件极度匮乏,部分边境区域还面临复杂的边境形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落地,不是一步到位实现繁荣,而是搭建起一套制度框架,让各族群众拥有当家作主的法定渠道。

建州初期,自治州人民委员会之中,哈尼族、彝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据相应席位,首任州长由哈尼族干部李和才担任,少数民族干部逐步成长起来,改变了过去边疆地区外来治理为主的格局,本地各民族的精英、劳动者真正参与到地方治理当中。这一点在边疆史的研究当中有着特殊意义,旧社会,边疆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是治理的客体,而1957年建州之后,他们成为地方治理的主体。

同时我也认为,红河建州的实践,也为整个云南多民族自治地方建设提供一份可参考的样本。云南众多自治州,大多是多民族杂居格局,并非单一民族聚居,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名字上标定哈尼族、彝族两个主体自治民族,但辖区之内,汉族、苗族、瑶族、傣族、壮族、回族等诸多世居民族同样广泛分布。

建州的制度设计,并没有把自治简单等同于某两个民族独享权利,而是在落实主体民族自治权的同时,兼顾境内所有民族的平等权利,这也是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区别于旧式地方治理很关键的一点。翻阅当年的会议史料可以看到,第一届人代会的代表构成,充分兼顾各个县域、各个民族,哪怕人口占比不大的族群,同样拥有自己的代表席位,这保证不同群体的声音,都可以进入会议的议事现场。

回看这段历史,我们同样要分清历史理想与现实推进之间的距离。制度框架搭建完成,不等于现实社会的隔阂瞬间消解。旧社会长期遗留下来的地域隔阂、经济差距、文化认知差异,不会随着一次大会召开就彻底消失。建州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自治州都要面对内地坝区与江外山区发展不平衡的难题,要持续推进交通建设、扫盲教育、医疗卫生普及,要慢慢弥合不同区域之间的发展鸿沟。

从档案史料能够看到,建州之后,大量工作队持续奔赴元阳、绿春、金平的大山之中,修公路、建学校、办卫生院,把现代公共服务一点点送进深山。一代人接着一代人努力,才慢慢把建州之初绘制的共同体蓝图,转化为现实生活。

很多当代红河人,每年欢度州庆,享受着自治制度带来的各项政策红利,却并不知晓1957年那一场会议背后完整的来龙去脉。州庆不只是一个放假纪念的节日,它本身就是一把钥匙,帮我们理解这片土地从哪里走来。

今天我们行走红河,既能看见建水古城千年文脉,也能看见元阳梯田千年农耕文明,看见个旧锡矿工业遗存,看见河口口岸的边境烟火,看见弥勒、开远的城市发展,多元的文化样貌,恰恰就是1957年建州所奠定的版图之上生长出来的果实。

在我看来,读懂1957年建州,有两个层面不能被忽略。第一,它不是简单的行政地理拼接,把十几个县生硬的合并在一起,而是顺应时代大势,尊重各族群众意愿,经过充分协商之后形成的制度选择,它的根基,扎根于新中国成立初期边疆民族团结的现实土壤,扎根于各民族希望共同发展的朴素愿望。

第二,民族区域自治,从来不是一劳永逸的成果,1957年11月18日只是一个起点,而不是终点。那一天宣告自治州成立,只是搭建起共同体的制度骨架,后世数十年一代又一代红河各族百姓,生产劳作、建设家园、彼此交融,才为这个共同体填充血肉。

回望历史,我们能够看到,从蒙自开启的那一场人代会,留下的不只是一个纪念日,一套行政区划,更留下一份历史启示:多民族共存的地域,想要走向稳定与繁荣,离不开制度保障,更离不开不同族群之间彼此尊重、互相协作。

1957年的历史现场早已远去,当年参会代表的身影已经写入档案,但那段岁月沉淀下来的内核,依旧流淌在红河的土地之上。当我们再次面对11月18日这个特殊日子,回望1957年建州往事,我们看见的不只是过往,更能够理解当下红河各民族共生共荣局面从何而来,读懂脚下这片土地沉甸甸的历史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