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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花48万买事业编”今天登上微博热搜。

据潮新闻报道,济南的启亮(化名)为给子女办理“事业编工作”,经熟人介绍找到贾鑫(化名),向其转账共计48万元。结果事没办成,对方只退了20万,法院近日判决支持退还剩余28万,但驳回了利息请求。

就业录用事业编制等事项,关系公共资源配置,也关系社会公平。试图通过花钱“买编制”的方式,为子女获得工作机会,本身就不是正常的就业路径。启亮虽拿回了全部钱款,但也为此耗费了大量时间与精力。作为受托方的贾鑫,将“吃”进去的全部“吐”了出来,同样没有从中捞到半点好处。涉事两方,都可谓咎由自取。

然而,此事至此却无法圆满落幕。因为,一个重要的疑问,仍停留在舆论场中——“48万买事业编”是彻头彻尾的骗局吗?还是说,已进入“运作流程”,只因意外出了岔子,才导致了后续纠纷?网络留言区里,相关的争论相当火热。

首先应看到,法院将此案定性为委托合同纠纷,明确指出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事业编岗位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合同无效。贾鑫作为实际收款人且多次承诺退款,应承担返还责任。法院并未对贾鑫是否构成欺骗或欺诈作出认定。

另一个细节是,庭审过程中,贾鑫主张自己只是中间人,未归还的28万元已转给案外人,不应由自己承担还款责任,并申请追加案外人为第三人。法院驳回了这一申请。

需指出,法院的处理,是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简单说,启亮是把钱直接交给贾鑫的,双方之间成立的是启亮与贾鑫的委托关系。启亮从未与案外人建立合同关系,法院也没有必要把案外人拉进来一起审。这只是诉讼程序和责任主体的认定,并不等于法院确认“钱没转出去”或“案外人不存在”。

而就常理而言,贾鑫在法庭上称款项已转给案外人,并正式申请追加第三人,这一似乎底气十足的举动,本身就相当值得“玩味”——案外人是否真实存在?其与某事业单位内部是否有关联?钱款是否真的向其流转过?这些问题,现有判决并未涉及,公开报道也未进一步披露,“答案”不免令人遐想。

事涉事业编岗位招录与公共资源配置,不宜稀里糊涂地“翻篇”。若看到“钱退回来了”,就给该案彻底画上句号,忽略了背后可能存在的灰色链条,舆论场上质疑与担忧恐怕难以真正平息。这一关于就业“避坑”的典型案例宣传,还可能产生一定的负面效果。

对于贾鑫提及的“案外人”,有关部门恐怕有必要顺藤摸瓜进行核查。即便最终查明“案外人”不存在,或者“花钱可买事业编”系贾鑫与案外人构筑的假象,也不妨及时公布相关详情。如此,既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众对事业编招录公平性的信心,也能有效避免更多人掉入类似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