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贵阳新闻讯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8月13日上午,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举行媒体通气会,介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做好法典实施准备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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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陈松介绍,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贵州紧扣法典实施节点,系统推进学习、法规清理、执法规范、普法宣传、生态损害赔偿改革五大重点,为法典落地、建设美丽贵州夯实法治根基。

该法典于今年3月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是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里程碑成果,为贵州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提供统一完备的法律支撑,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助推高质量发展、解决群众环境诉求、完善法治体系五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也对生态环境部门提出政治、理念、目标、措施四层全新工作要求。

自法典颁布后,贵州迅速铺开全系统学习培训。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将法典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邀请业内专家开展专题辅导,联动党校开设专题课堂。各市州分层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黔东南实现系统干部学习全覆盖,多地发放法典读本保障学习落地。

全省同步开展法规制度适配清理。配合省人大修订25件省级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新规将与法典同步实施;梳理71件配套规范性文件,分批完成修改、废止工作,同步推进地方环保标准制修订与清理,确保省内法规与上位法无缝衔接。

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步提速。贵州出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系列执法指引,修订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整治规范委托执法,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推动环保执法精准、公正、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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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多元普法营造全民遵法守法氛围。省级依托新媒体平台持续推送法典解读,推出普法短剧、线上直播,拟于8月14日开展贵州省《生态环境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各市州创新形式,进社区、进校园、进集市开展宣讲;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发放图解手册、开展企业专项培训,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依托近10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基础,贵州持续巩固改革成效。作为首批国家试点省份,我省已建成完整赔偿制度体系,多项改革经验全国推广。全省累计办理赔偿案件613件,赔偿总额11.24亿元,多起案件获评国家级典型案例。我省还将出台省级管理规定,推广智能评估系统破解鉴定难题,持续修复受损生态。

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深化法典学习宣传,加快配套制度修订,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以刚性法治守护绿水青山,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贵州高质量发展。

记者 曾秦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