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头盔是骑行出行的“生命护盾”,是守护驾乘人员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为进一步强化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减轻道路交通事故伤害后果,保靖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常态化开展骑乘二、三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查处与曝光行动。
头盔放在车筐里不戴上
戴了头盔却未系紧安全扣带
骑乘时看见交警就掉头
远远看到交警才知道戴上
以上这些行为
是不是你平常骑车时的“基操”?
“戴好头盔”不是为了
应付交警检查
而是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
未佩戴安全头盔是交通顽疾之一
哪怕再厉害的车技
遇到意外时
也有可能会因未戴安全头盔
而造成严重的后果
▲发生事故时未戴头盔后脑着地造成死亡
曝光!曝光!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朦胧溪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喜阳路卡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喜阳路卡口
违法行为:驾乘人员均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迁清公路
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迁清公路
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迁清公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喜阳路卡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喜阳路卡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迁清公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喜阳路卡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第一
戴好安全头盔=守住生命线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
请正确戴好头盔再出发
保靖县公安交管部门将
不定时、不定点
严管严查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坚决做到:
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教育一片!!!
来源:保靖公安在线
一审:敏敏 二审:冰冰 三审:杨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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