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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头盔是骑行出行的“生命护盾”,是守护驾乘人员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为进一步强化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减轻道路交通事故伤害后果,保靖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常态化开展骑乘二、三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查处与曝光行动

头盔放在车筐里不戴上

戴了头盔却未系紧安全扣带

骑乘时看见交警就掉头

远远看到交警才知道戴上

以上这些行为

是不是你平常骑车时的“基操”?

“戴好头盔”不是为了

应付交警检查

而是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

未佩戴安全头盔是交通顽疾之一

哪怕再厉害的车技

遇到意外时

也有可能会因未戴安全头盔

而造成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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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时未戴头盔后脑着地造成死亡

曝光!曝光!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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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朦胧溪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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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喜阳路卡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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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喜阳路卡口

违法行为:驾乘人员均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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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迁清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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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迁清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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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迁清公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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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喜阳路卡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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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喜阳路卡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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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迁清公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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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8月10日

违法地点:喜阳路卡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第一

戴好安全头盔=守住生命线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

请正确戴好头盔再出发

保靖县公安交管部门将

不定时、不定点

严管严查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坚决做到:

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教育一片!!!

  • 来源:保靖公安在线

  • 一审:敏敏 二审:冰冰 三审:杨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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