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我在种,补偿却没我的份?”金先生紧握着满是老茧的双手,在征收办前眉头紧锁。当拆迁补偿的依据引发争议时,究竟应以土地确权数据为准,还是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今天,冠领律师事务所编辑将结合案例为您以案释法。

湖北鄂州的金先生是一位老实本分的农民。在此次村里拆迁中,征收方的确权数据与土地实际使用情况出现分歧。征收方坚持按土地确权数据发放补偿,而金先生长期耕种的那块土地因未在确权范围内,被直接排除了补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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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先生而言,这片土地承载了他无数的心血。从春播的满怀希望到田间管理的辛勤浇灌,他每天迎着朝阳下地,弯腰除草施肥,汗水早已渗入泥土。然而,面对金先生的据理力争,征收方态度坚决:只能按确权数据执行规定,不能随意更改。随着村内拆迁推进,机器轰鸣,老邻居陆续搬离,金先生夜不能寐,他想不明白,自己多年的辛劳为何在一张确权数据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确权数据具有法定的权威性。通过法定程序对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等进行确权,正常情况下应优先作为判定土地权益的依据。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据显示确权数据存在错误,或因历史特殊情况导致确权面积与实际使用不符,也不能完全忽视实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律师建议:金先生应全面收集能够证明自己长期耕种该土地的证据(如历年农作物种植记录、农资购买凭证、村委会证明等),向征收方说明自己对该土地长期投入的客观事实及要求补偿的合理性。若协商无果,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合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