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备受关注的上海“婚外胚胎案”迎来两项重要进展。当事人朱女士发视频表示,申请调取男方婚内资产过程中,男方主动撤销离婚诉讼。按照相关法律,半年内没有新事实新证据,男方不能再次提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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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朱女士提供

裁定书显示,离婚纠纷原告为唐先生,被告为朱女士,该案于7月1日立案;原告于8月11日提出撤诉申请;8月13日,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与此同时,朱女士还收到了来自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寄来的刑事监督案件受理书。她解释,针对此前关于丈夫与第三者使用伪造证件事项,她曾向检察院提出刑事立案监督申请,目前该申请已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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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报道:

朱女士与唐先生结婚超二十年,婚后育有一女,2019年朱女士确诊肺癌。2025年,朱女士发现丈夫唐先生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利用辅助生殖技术培育冷冻胚胎。

2025年11月,朱女士持真实结婚证前往医院,要求销毁婚外胚胎,遭到医院拒绝,院方表示将对涉案胚胎予以封存。事后,唐先生因使用伪造证件,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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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朱女士将唐先生、婚外涉事女子及涉事医院一并诉至法院,案由为人格权纠纷,诉求包括销毁胚胎、索要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当事方公开道歉。2026年7月30日,该案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目前尚未宣判。

8月5日,据媒体报道,唐先生曾电话回应记者称,已在三方律师见证下,主动向医院申请销毁涉案胚胎,其余问题不作回应。据悉,此次胚胎销毁相关操作朱女士并未到场,事前并不知情。

8月11日,朱女士在江苏无锡向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正式起诉婚外涉事女方,要求返还婚姻存续期间唐先生赠与对方的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综合 红星新闻

编辑 陈伊

审核 潘俐 王晨郁

校对 王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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