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至今,中国央地财政关系经历了三次根本性变革,统收统支、财政包干、分税制。目前正在经历第四次阶段性调整,从"分税制"向"新阶段"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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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变革,都是中央在三个目标之间做取舍,激励(让地方有动力干活)、平衡(不让地区差距太大)、控制(中央说话要管用)。

文章《中央和地方,钱为什么要这样分?》详细拆解了集分相制,激励、平衡与控制三者之间的平衡。三个目标天然矛盾,激励给多了,地方太活跃,中央管不住;控制收紧了,地方没动力,经济上不去;平衡搞过头了,发达地区没积极性。

所以,央地财政关系,取决于中央在"活力"和"秩序"之间的权衡。

一、统收统支,控制的极致。

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穷二白,此时,中央核心任务是搞工业化。

重工业建设需要的,是集中全国资源,所以当时采取的是"统收统支",即地方所有的财政收入上缴中央,地方花多少钱由中央核定拨付。

这样,地方政府自行安排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自主权很小,收的税基本全上交中央,花钱要向中央做预算报告。

这套体制的控制力最强,集中力量办大事,但问题也明显,那就是地方没有积极性,没动力去发展经济,因为反正收多少税都要上缴,花多少钱都要申请。

当然,中央也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

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要发挥"两个积极性";1958年中央向地方下放财权,试图调动地方积极性。

但放下也乱了,地方拿到财权后,各地税权分配不均、随意解释税法、盲目扩大建设规模。

1961年中央又把权收了回来。

1971年经济下滑,中央再次放权,1974年又调整,1976年再次调整。

这是统收统支时期的循环,收权→地方没活力→放权→地方乱来→再收权。

这个循环,在统收统支时期,是无解的。

二、分灶吃饭,激励的释放。

1978年改革开放后,中央的核心目标从"控制"转向"激励"。

1980年开始推行"分灶吃饭",正式叫"财政包干",即地方完成上缴中央的任务后,剩下的全部归自己。

这套体制的激励效果极好,多收多留,地方政府像打了鸡血一样去招商引资、办乡镇企业、搞基建。

1980年至1990年间,中国GDP平均增长率达到9.5%。

当然,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财政包干也有问题,地方经济越发展,中央收入占比越低,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只占22%。

中央没钱了,拿什么去调控经济?拿什么去支援落后地区?拿什么去维护统一市场?

包干制还带来了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按企业隶属关系交税,每个地方都拼命发展自己的企业、保护本地产品,全国市场被切割成一块一块的。

包干制,激励是到位了,控制和平衡都出了问题。

三、分税制,三重目标的再平衡。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中国财政史上最重要的一次转折。

核心是"按税种划分收入",把税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文章《中国18种税,县城能留几个?》有详细介绍。

增值税这个最大税种,中央占75%、地方留25%;消费税、关税全部归中央。

改革效果立竿见影,中央财政收入占比从1993年的22%,跃升至1994年的55.7%。

首先,控制目标,主体税种收归中央,扭转"两个比重"下滑的局面,让中央手里有钱、说话有分量。

其次,激励目标,地方虽然增值税只留25%,地方税体系,像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和企业产出高度挂钩,地方要增加收入,就得招商引资、发展工业、推动城市化,地方政府成了"发展型政府"。

最后,平衡目标,中央有了钱,就可以搞大规模转移支付。从2000年开始,转移支付规模逐年扩大,到2015年以后占到中央总支出的68%左右。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运转,很大程度上靠转移支付维持。

分税制,三个目标,撑起了中国此后三十年经济的高速增长。

分税制也有代价。

一是,地方财政压力持续加大。

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收入占比从22%跃升至55.7%,事权没有同步上收,县乡两级财政尤其困难。

这也是近年来中央大力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主要原因。

二是激励方式带来的扭曲。

地方政府为了增加税收,拼命搞工业投资、放松环境标准、低价出让土地,增长是看到了,方式很粗放,很野。

四、2012年后的新阶段,从增长到平衡

2012年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的目标排序再次调整。

前三十年的核心是"激励",让地方有动力去发展经济;新阶段的核心变成了"平衡"和"控制",缩小地区差距、推动统一大市场、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具体有三。

第一,2016年营改增。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地方失去了最大的主体税种,为了弥补地方收入,增值税分成比例调整为中央50%、地方50%。

2019年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

第二,2016-2019年财政事权改革。

2016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试图解决"财权上收、事权下沉"的老问题。

第三,2018年国地税合并。

省级及以下的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中央对税收征管的控制力大大增强。

第四,地方债务治理。

对地方融资平台(城投)加强监管,严控隐性债务,文章《县城化债,到底在化什么?》有详细拆过此部分。

这些改革的目的,都是为了减少地方行为的负外部性,加强中央的统筹能力。

前路漫漫,继续前行。

回顾七十年央地财政关系的演变,可以提炼出一个底层规律:

央地财政关系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对"三个目标"的重新排序。

统收统支时期:控制>激励>平衡。

包干制时期:激励>控制>平衡。

分税制前期:控制=激励>平衡。

分税制后期:平衡>控制=激励。

排序变化的原因,是不同时期中央面临的主要矛盾不同。

需要工业化的时候就收权,需要增长的时候就放权,需要规范的时候就控权。

看懂这套逻辑,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县城的财政会如此紧张、为什么中央在清理地方债务、为什么转移支付规模越来越大,每一笔钱的分法背后,都是中央在"激励、平衡、控制"三个目标之间的取舍。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分钱方案。只有不断根据形势调整的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