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备受关注的上海“婚外胚胎案”迎来两项重要进展。当事人朱女士发视频表示,申请调取男方婚内资产过程中,男方主动撤销离婚诉讼。按照相关法律,半年内没有新事实新证据,男方不能再次提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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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朱女士提供
裁定书显示,离婚纠纷原告为唐先生,被告为朱女士,该案于7月1日立案;原告于8月11日提出撤诉申请;8月13日,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与此同时,朱女士还收到了来自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寄来的刑事监督案件受理书。她解释,针对此前关于丈夫与第三者使用伪造证件事项,她曾向检察院提出刑事立案监督申请,目前该申请已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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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晚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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