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这次摊上的事,发生在7月24号晚上。那天北京德云社麒麟剧社在武汉人艺中南剧场大剧场演京剧《济公活佛》。
郭德纲在台上即兴改编了《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把原词“微山湖上静悄悄”改成了“紫禁城中静悄悄”,后面还加了句“妈咪妈咪哄”,现场观众有人觉得是包袱,有人当时就觉得不对劲。
涉嫌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已经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是电影《铁道游击队》插曲。
2019年入选了中宣部发布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优秀歌曲100首”,这歌不是普通流行曲,有明确的红色背景和革命历史内涵。
我觉得这件事的问题不复杂,郭德纲在台上说了二十多年相声,临场砸挂、现挂、翻包袱是他的看家本事。
红歌承载的东西不是普通流行歌能比的,你改了词,报备材料里没有,那就是违规,不管你台下是谁。
郭德纲从草根一路走到今天,靠的就是一张嘴,但现在这张嘴惹上的麻烦,已经不是同行吵架那么简单了。
于谦这边的麻烦,比郭德纲的立案来得更早,也持续得更久,2025年10月,于谦持股10%的墨客行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就新增了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111万多。
到了2026年4月初,这家公司再度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431万余元,执行法院从朝阳区法院升到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前后累计,墨客行影业被执行金额超过7554万元。于谦作为持股10%的股东,也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网友顺嘴就给他安了个“老赖”的名头。
但这里面有个关键细节——被法院执行的主体是墨客行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不是于谦个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赵仁鹏,于谦只是股东之一,法律上公司债务和股东个人债务是两码事,除非股东没实缴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于谦在这家公司认缴出资额500万元,这笔钱他有没有实缴,目前公开信息里看不出来。
于谦真正被法院直接列为被执行人的案子,2026年2月有一则——他和墨客行影业等新增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76.95万元,执行法院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这个金额和公司那七千多万比起来,完全不是一个量级,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到的信息也很清楚,被执行的抬头是“墨客行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不是“于谦”。
我觉得这事得分两层看,第一层,于谦作为公众人物,持股的公司欠了七千多万被执行,网友骂他“老赖”不冤枉——你是股东,公司出事了你就得担着,至少名声上得担着。
第二层,法律上他到底算不算“老赖”,得看他个人有没有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在法律上有明确定义。
但舆论不管这些——你于谦有钱,你参股的公司欠钱了,你就是“老赖”,这帽子摘不摘得掉,不在于钱多钱少,在于法院怎么判、债务怎么清。
岳云鹏的事是三件事里金额最小的,但舆论杀伤力一点不比前两位小,202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石景山区税务局发布欠税公告。
岳云鹏本名岳龙刚持股49%、妻子郑敏持股51%的北京英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欠缴增值税13.6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777元,合计14.13万元。
公司社保缴纳人数是0,连营收数据都没报,14万出头,搁岳云鹏这种身价的艺人身上,连一档综艺的零头都不到。
但这笔钱的性质不一样,不是偷税漏税被查出来的,是税务局公示欠税名单公示出来的,白纸黑字贴在官方公告栏里,谁都看得到。
岳云鹏工作室六天后发声明,解释是“财务人员交接疏漏”和“系统更新信息滞后”,随后补缴了不足21万元的税款和滞纳金,税务部门也从欠税名单里移除了这家公司。
但“赚大钱却忽视小合规”的质疑已经蔓延开了,2026年1月10日,岳云鹏在大连相声专场宣布退出2026年央视春晚。
原话是“以我现在的能力,写不出更好的东西了”,距离欠税风波平息仅过去一个多月,他在春晚舞台连续出现了八年,说退就退了。
我觉得这两件事之间有直接的逻辑链条。欠税14万本身不是大事,补上了就完了。
但一个靠“草根”“老实”人设吃饭的艺人,被官方公示欠税——哪怕只有14万——人设的裂缝就出现了,你一个月挣的钱够交几百次这个税,偏偏这笔钱没交。
观众不会管你是不是财务交接疏漏,只会记住“岳云鹏的公司欠税了”,春晚的舞台是全国人民盯着看的,欠税风波刚过一个月就上台,舆论压力他扛不住。
与其上去被人挑刺,不如体面地说一句“写不出更好的东西了”,德云社这两年税务方面的麻烦不止岳云鹏这一个。
2026年4月,前德云社艺人戴九安在社交平台晒出一份《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直指德云社签约艺人郑好(本名郑立军)在沈阳的工作室存在涉税异常。
税务部门查实郑好团队虚开了30万发票,补缴个人所得税4.7万,外加6500多滞纳金,德云社官方微博沉默了整整九天。
从岳云鹏的14万欠税到郑好的4.7万补税,数字都不大,但性质都一样——合规问题上出了纰漏。德云社上百号演员,商演、综艺、影视、直播带货,收入来源五花八门。
钱多了,税务合规这根弦就得绷紧,一个两个出问题是个人疏忽,接二连三出问题,就是管理漏洞。
于谦持股的公司七千多万的被执行金额挂在那里,什么时候能清掉是个问号,岳云鹏虽然补了税退了春晚,但“欠税”这两个字已经贴在他身上了。
三件事性质不同——郭德纲是演出内容违规,于谦是投资公司债务,岳云鹏是公司税务问题——但指向同一个方向:德云社这个商业帝国在急速扩张的同时,合规管理明显跟不上节奏。
成都分社开了、上海分社开了,场子越铺越大,钱越挣越多,但该报备的没报备、该缴的税没缴、该还的债没还。
这些问题单个看都能解释成“意外”或“疏忽”,串在一起看,就是系统性风险,郭德纲在台上说了一辈子“江山父老能容我,不使人间造孽钱”。
如今回头看看这三件事——红歌改编未经报备、持股公司欠债七千多万、弟子公司欠税被公示——“造孽钱”三个字,怕是不太好意思说出口了,朋友们,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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