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的要求,为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进一步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现拟向社会公开征集部分街路名称,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具体要求
街路名称要以“美好愿景,百姓约定俗成,彰显特色文化,地理方位”为主题,以“展现文化内涵、培育文化生态、提升文化品位”为原则。
1.街路名称需与我旗历史相结合,彰显文化内涵。
2.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一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是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三是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四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符合我旗人文地理环境。
3.含义要深刻,意味隽永,便于记忆,朗朗上口。
4.命名者需对所命名的街(路)描述清晰(地理位置及方向)。
5.公示时间:2026年8月14日--- 2026年8月21日
二、征集办法
旗民政局接受信件、电话、邮箱及现场投稿等方式进行名称征集。(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博王大街综合楼东楼209室)
邮政编码: 028100
邮 箱: 356190049@qq.com
电 话:0475-5212088
联系人:包曙光 13947521517
三、街路位置
序号
起点、止点
规划名称
图1
起点:一粮库正门 止点:玛拉沁街
图2
起点:吉祥人家西区东门 止点:低保楼南门
图3
起点:北环路 止点:304国道
图4
起点:九九家 止点:旧304国道
附件2:科左后旗甘旗卡镇街路命名名称示意图(南北方向是XX路,东西方向是XX街)
图1
图2
图3
图4
来源 │科左后旗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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