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近日公布了2026赛季第17期裁判评议结果,对山东泰山对阵天津津门虎一役主裁判亚历山大-金的两次判罚予以肯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该场比赛的补时阶段,山东泰山前锋克雷桑打入制胜球,这一进球引发了天津方面的部分争议。有媒体人及球迷对相关判罚提出质疑,认为存在争议动作未被及时识别。天津津门虎随后也提出申诉,主要围绕两个方面:一是认为泰山队球员在本方禁区内有手球嫌疑,应获点球;二是指控克雷桑在进球前有踩踏对方球员谢维军的动作。
针对上述争议,足协评议组经过细致分析后作出明确结论。首先,关于泰山队球员依木兰(原文提及“依木兰”但未明确具体球员号码,此处按原文引用)在禁区内的手球情况,评议组指出,球是在其头顶球后意外接触手臂,不构成手球犯规,因此主裁判未判罚该犯规及VAR未介入均属正确。其次,对于克雷桑带球前进时,津门虎球员在其背后使用手臂接触的情况,评议组认为,克雷桑当时正试图扣球过人且无犯规动作,其在维持身体平衡过程中与津门虎11号球员的接触也未构成犯规。因此,主裁判未判罚犯规并认定进球有效,以及VAR未介入的决定均正确。
此次足协的评议结果清晰回应了比赛中的关键判罚争议,强调了对场上动态及规则细节的准确把握,旨在维护比赛判罚的公正性与一致性。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