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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徽映青绿

法典润民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同日也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走进基层、深入群众,引导全县人民树立生态保护法治意识,8月14日,辰溪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环保局在刘晓公园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实施日联合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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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四家单位工作人员早早来到宣传点位,有序搭建联合咨询台、摆放生态环境法典主题宣传展板,备齐普法宣传册,清晰醒目的宣传阵地吸引不少过往居民驻足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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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只知道乱砍树、电鱼不对,今天看完展板才晓得,轻则赔钱修复生态,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以后一定看好自家山林河道!” 前来咨询的张阿姨拿着宣传册仔细翻看,感慨道。干警们一边向来往群众递送普法宣传册,一边结合展板内容,用乡土化语言解读《生态环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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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多部门联动普法,把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送到群众眼前、讲到群众心里,将晦涩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常识,切实打通生态法治宣传 “最后一公里”。不少群众表示,这次宣传贴近日常,看完展板、拿到手册,今后遇到生态环境相关问题不再茫然。

生态兴则文明兴,法治护航绿水青山。下一步,辰溪县人民法院将常态化开展乡村巡回普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生态修复实践等工作,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协同共治机制,延伸生态司法服务触角,以坚实法治力量守护辰溪秀美山水,绘就宜居宜业的美丽辰溪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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