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罚款扫私人微信的吗?

货车司机半夜跑活,被城管拦下,1400块罚款,直接转到工作人员个人微信。事件是中国新闻网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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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10 号凌晨,郑州郑东新区。

货车司机正在送货,被印有城管执法标识的车辆拦停。对方说货车涉嫌道路遗撒,要罚钱,最后让司机直接扫个人微信,转了1400块才放行,没有正规处罚票据,也没有对公缴款二维码。

司机把行车记录仪内容发到网上,8 月12日事情发酵。

8月13日当地城管局正式发布通报:网传情况属实。三名涉事人员停职,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被检讨通报,1400 元已经退还给司机本人。

我们的《行政处罚法》是有严格的罚缴分离制度。

简单说就是开罚单的人,不能自己收罚款。

正常流程:执法人员出具处罚决定书,司机15天之内,去银行或者官方线上渠道交钱,钱直接进国库,不能经过执法人员个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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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允许当场收钱的情形极少,仅限100元以下小额罚款,或是偏远地区特殊情况。

1400元,完全不在当场收缴范围内。

换句话讲,不管司机有没有违法,直接收个人微信,这个执法程序本身就已经违法

而且正规行政处罚,至少需要这几步:

  • 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 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
  • 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刘先生经历了什么?没看证件、没听依据、没拿决定书、没收到任何票据。这不是"简化程序",这是典型的程序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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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三人是 “停职”,但这个不是最终处理。

停职,只是临时措施,不是处分结果。

现在把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预计他们将重点调查两件方面:

第一,这次1400元,是单纯执法不规范,还是利用职务便利把钱据为己有;

第二,倒查,以前有没有其他司机遭遇同样私收钱款的情况,有没有同类旧案。

如果查实多次私收罚没款项,性质就不再只是执法过错,有可能触碰贪污类刑事犯罪的红线。

顺便给所有跑运输、做生意的朋友一个法律常识。

遇到执法,对方让你转私人微信、扫个人码交罚款,你有权拒绝缴纳,这不是抗法,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正规处罚,一定有处罚决定书、对公缴款渠道,财政制式票据。遇到私收钱款,保留录音、转账、行车记录仪证据,直接举报。

听听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