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
关于对部分企业
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信息填报违规情形的通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交通工程质监站,陕西交控集团、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在陕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
根据近期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部系统”)转办的投诉举报线索,我厅组织省交通工程质监站逐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投诉举报调查核实情况
(一)陕西通远交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君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万乔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从业单位,未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动态更新要求,存在离职人员从业登记未及时注销的违规行为。
(二)陕西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在部系统填录虚假信息的违规行为。经查,该企业将3名社保关系不在本单位的人员注册登记至本单位名下,且其录入的1项工程业绩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与项目现场实际派驻人员不符。
二、处理决定
(一)根据《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企业基本信息由从业单位按规定自行登录填报,对真实性负责”“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锁定状态,发生变化的,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省交通工程质监站提出申请,及时予以更新”。陕西通远交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君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万乔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录入时信息真实,属于未及时注销情形,目前4家企业已配合办理相关人员离职注销手续。现对以上企业不良行为予以通报。
(二)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录入核备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3〕13号),决定对陕西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是由省交通工程质监站通过系统注销社保不在本单位的人员登记注册信息。
二是对陕西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动态信用评价,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陕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陕交函〔2024〕1563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中GLSG3-2: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企业填报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存在虚假的,在企业总分扣分标准为3分/次”的规定,扣减12分。陕西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在我省无施工履约行为,按规定在100分基础上扣减,信用得分88分,信用等级A级。
三是在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予以通报,在部平台不良行为信息栏予以公布。清空该企业在部平台存量的省内施工业绩信息,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半年内暂停受理业绩核备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全省公路建设市场各从业单位要切实强化信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对照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定期梳理本单位人员、业绩等信用信息,及时做好动态信息更新维护,坚决杜绝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准确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切实维护我省公路建设市场良好秩序。如多次发现企业不主动动态更新基础信息,将按照弄虚作假处理。
(二)加大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监管,省交通工程质监站对频繁更换注册单位、多次用于企业资质申报的关键人员,建立人员动态核查信息库,重点关注人员从业真实性,查实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三)各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交通工程质监站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定期对管辖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填报情况开展抽查核查,发现失信行为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处置并上报省厅,持续强化信用监管刚性约束,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省内公路建设市场环境。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8月13日
来源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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