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百姓关注)

贵州锦屏县生态禀赋优良,境内栖息白颈长尾雉、红腹锦鸡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鸟类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责任重大。为进一步增强群众鸟类保护法治意识,严厉遏制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笼养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近期,锦屏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保护鸟类专项普法宣传,全县15个乡镇司法所同步联动,将鸟类保护法治宣传送进集市、深入村寨,筑牢辖区生态安全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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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宣传立足黔东南本土鸟类资源,重点普及辖区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鸟类辨识知识,对白颈长尾雉、海南鳽、中华秋沙鸭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红腹锦鸡、红嘴相思鸟、画眉等国家二级保护鸟类进行科普讲解,纠正群众“野生鸟类可随意捕捉、笼养观赏”的错误观念。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贵州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讲明涉鸟类违法的法律后果。明确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构成非法狩猎罪,情节严重的将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同时告知群众掏鸟窝、网捕野鸟、私自笼养、买卖野生鸟类均属于违法行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猎捕贩卖线索,共同守护鸟类栖息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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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15个乡镇司法所依托赶集日、院坝会、风雨长廊、村级法律服务微信群多渠道开展普法。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方言宣讲等形式,面向赶集群众、沿街商户开展宣传,打通生态普法“最后一公里”。本次专项活动共开展宣传13场,悬挂横幅18条,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普法手册、爱鸟护鸟倡议书3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400余人次,村级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普法内容20条,覆盖群众2000余人,实现乡镇集市、重点村寨宣传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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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锦屏县司法局将持续常态化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普法,结合本地典型案例,不断厚植群众生态法治理念,引导群众自觉爱鸟护鸟,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