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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高会评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如何满足?根据广西高会评审政策第七条明确规定:完成广西 “十百千” 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学习的学员,可直接满足。

而近日广西财政厅刚好发布了“十百千” 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安排,一起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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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条件

1、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分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会相关机构(含会计、财务管理、审计、资产管理、内部控制、预算绩效管理等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分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及财会相关机构负责人。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3、年龄一般不超过47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79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4、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

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2、申报需要的材料

1.申请表1份(粘贴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如有需提供);

6.申请表中所列论文、著作复印件[封面、目录、论文正文或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封底]1份,所列课题的结题证明复印件1份;

7.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8.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3、选拔程序

1、个人报名申请

2、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3、申报材料量化评分:财政厅组织专业评分

4、选拔笔试:根据量化评分情况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5、面试:根据笔试和量化评分情况确定面试人员

6、公布入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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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培养方式

(一)培养方式。

培养时间为6年,分为脱产集中培养和在职跟踪培养两个部分。集中培养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在夯实学员财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重点设置政府会计改革、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等领域的课程。教学形式以案例教学为主,辅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交流互动等,将专业知识和工作实践有机结合。

(二)培养内容。

根据学员的特点和需求,按照贴近实际、结合案例、突出前沿、体现创新的原则,确定培养课程体系。

1.以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能力框架为指导,案例教学为手段,交流、讲授高端会计人才应当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2.以学员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学以致用,解决学员在工作中遇到或者可能会遇到的实务问题。

3.关注社会经济热点问题。结合财政改革、经济转型升级和“十五五”会计改革与发展等热点问题,组织系列专题讲座和互动研讨等,拓展学员知识视野,提高学员的综合分析和决策思维能力。

(三)颁发证书。

培养周期届满,学员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毕业,由自治区财政厅和培养机构共同颁发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