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内部控制薄弱,导致案件发生,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行被罚款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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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行综合柜员周胤鑫、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行行长彭芳、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行因“内部控制薄弱,导致案件发生”,被监管部门做出“罚款45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行综合柜员周胤鑫被监管部门做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决定。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行行长彭芳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黔西南金罚决字〔2026〕12号、黔西南金罚决字〔2026〕13号、黔西南金罚决字〔202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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