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8月12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南京九章数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九章数通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经查,该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履行适当性义务、信息披露不规范及未及时更新管理人信息等多项违规行为。
三项违规行为具体涉及
江苏证监局在核查中发现,南京九章数通投资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履行适当性义务,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适当性义务是私募基金管理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要求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及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匹配销售。
二是信息披露管理不规范。该企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信息披露相关事项,且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定期报告,不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同时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定期报告是投资者了解基金运作情况的重要途径,信息披露的缺失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判断与决策。
三是未及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管理人信息的及时更新有助于监管机构及投资者掌握企业最新情况,保障行业信息透明度。
监管要求限期整改并提交报告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南京九章数通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该企业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合规管理,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告同时指出,如南京九章数通投资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措施的出台,再次体现了监管机构对私募基金行业合规运营的严格要求,有助于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