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底,厦门在全市范围内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火灾隐患,重点开展“5+4+2”消防安全专项工作,“5”是深入开展工贸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养老福利机构及特教学校、残疾人机构等弱势群体集中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废品回收站点等5个专项整治;“4”是持续巩固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自建出租房电气安全、动火作业等4个专项整治工作;“2”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基层基础等2项提升工程。为强化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隐患辨识、避险自救能力,我们开设“消防在行动,平安护鹭岛”专栏进行系列科普宣传,助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走深走实。
中国应急管理报道
6月16日,湖北十堰某小区
室外电动自行车充电棚
发生火灾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2793.26元
经查,该起火灾系当事人黄某将违规加装非标废旧锂电池的改装电动自行车停放于公共充电棚内所致。黄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近日,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处罚。
应急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
存在极大安全风险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提醒
持续巩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全链条整治工作成效
常态化开展全链条整治
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
消防安全风险
来源:综合自中国应急管理、十堰消防
编辑:陈宇昕
校对:汪珉钰、黄剑鹏
审核:杨郁民、方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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