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失误就该赔!重庆万州,60岁患者在医院做胆结石切除,术中T管遗失,拖到8天后才定位,被迫二次开刀取物,花费从2万飙到5万,家属索赔含原发费用被拒,院方先后只肯免CT费、再加码免二次手术费,卫健委已介入调解无强制权。

(案例来源:封面新闻,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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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早上7点半,重庆万州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手术室,60岁的徐姓患者(徐先生二叔)被推入间,原计划一台常规胆结石切除,预估半天收工、费用2万上下。

谁知台上医生发现,用于引流的T形橡胶管在缝合前清点数目对不上,反复翻找没见着,DR透视也没捕捉到,手术间时钟走到晚上9点才关灯,整台手术耗了13个半小时,比预案翻倍。

医生出手术室第一句话不是“手术成功”,而是“橡胶T管可能残留在体内”。当日《医患沟通记录》白纸黑字写:“橡胶T管可能残留于患者体内。”

院方口头补了一句“大概率不影响、不易排斥”,但患者家属徐先生听到的是另一层意思:父亲在ICU躺着,肚子里有一截本不该有的管子。

术后几天不是平稳恢复期,而是CT追踪期。7月28日起医院连排多次CT找管,老人本就因长时间麻醉和首次手术创伤虚弱,叠加反复搬动拍片,恢复曲线直接拐弯。

一直拖到8月4日,影像才定位到那截T管位置,取管别无他法,只能再开一刀。第二次手术同意书签下去时,老人已连吃两台大手术,住院周期从原计划的半个月拉长到一个月出头。

账单同步膨胀,原估2万的胆结石手术,叠加上二次开腹、多次CT、术后抗炎、延长住院,总花费冲到5万多,家属垫付大头。

更连带的生计打击:老人原是保安,请半个月病假单位能顶住,这回躺满一月,返岗后已被辞退,老两口主要收入断流。

8月7日,徐先生正式向医院医务科递交病历封存申请,并抛出首版索赔:本次住院全部医疗费用减免+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8月10日院方回函,口径极窄,“仅免除寻找异物的CT检查费”,徐先生拒收,8月12日媒体致电医务科,工作人员复述立场:家属把原发胆结石治疗费也算进来了,这部分不该医院背,全盘诉求无法满足,已向卫健委上报。

万州区卫健委医政科接诉后找医院了解情况,答复记者:可组织调解,但不强制任何一方接受方案。

截至8月13日发稿,院方主动打出第二通电话,方案升级为“免多次找管CT费+免第二次取物手术费”,徐先生仍摇头: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因二次手术导致的误工和被辞退损失,一句没提。

把时间线摊平看,这事的因果链没有模糊地带:首次手术清点失误T管遗留术后CT追踪成本二次开刀恢复延长费用翻倍收入中断。

每一环都是前一环的直系后果,唯独“原发胆结石”本身是独立病因,治疗它的那部分费用确实不该算进侵权赔偿。但院方两次出价都把“衍生损害”削得只剩两项直接医疗费,等于只认自己多花了的耗材钱,不认病人多受的罪。

三峡医院不是小诊所,三甲体量、去年还因医保违规被罚没两千多万,内部应有无菌器械“三查七对”和术中物品清点制度。

T管不是毫米级纱条,遗落本身即指向违反诊疗规范,按民法典第1222条,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不用家属去证明“医生手滑了”,反过来要医院自证清白。

家属首轮报价把原发疾病费用打包进去,是谈判策略过粗;院方借这句“含了原发费用”把整个衍生赔偿一并挡掉,是协商诚意不足。

中间地带其实清楚:原发胆结石切除的合理费用归医保和患者自付;因遗管多出的CT费、二次手术费、延床费、对应护理营养、二次手术期间误工、必要精神抚慰,全部归医院。

按司法惯例,体内遗留异物案件医院承担主要责任比例常在70%—100%,北京曾有拔牙断针案判医院担85%。

卫健委这端,行政调解不是审判,没有强制给付力,它能做的是督促医院别冷处理、别拖到诉讼。

家属若不想陷进“来回打电话等方案”的泥潭,下一步该走的不是继续跟医务科磨嘴皮,而是三条并行:

一、8月7日已封存病历,补复印手术记录、麻醉单、器械清点单、CT报告、两次住院总费用清单;

二、向万州区医调委申请人民调解,或径直向万州法院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三、诉讼中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把“遗管—二次手术—延长误工”的因果关系交专业机构定性,赔偿项目按民法典1218条列:医疗费差额、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企业式“分批加点钱”的危机公关,放在人身伤害上会失效,病人身体不会因院方第二版方案从“挨两刀”变回“挨一刀”。

这起事件里没有胜诉判决书,但法律给的尺子已经摆好:遗管即过错推定,衍生损害全赔,原发疾病自理,精神抚慰可主张。

家属若松口只拿“免CT+免二次手术费”结案,等于把护理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害永久签掉,后续再诉将受和解协议约束。

手术台上的T管遗落,是技术失误;协商桌上把病人多受的苦折算成零,是制度回应失误。前者归医生,后者归医院管理,两笔账都不该由60岁老人用身体结清。

卫健委介入只是敲门,真把账算平的场子,在鉴定书和判决书里,不在医务科通话记录里。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