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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8月14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多地监管部门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多家银行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公示的信息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存在经营性物业贷款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不尽职、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且贷款资金被挪用等问题。对此,监管部门对该分行罚款155万元,同时对责任人王轶卿予以警告,对张军、刘心佳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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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西南监管分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安支行因内部控制薄弱,导致案件发生,被处以45万元罚款。此外,时任该行普安支行综合柜员周胤鑫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该行普安支行行长彭芳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表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被罚款28万元,责任人钟小兵受到警告处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娄底监管分局的处罚信息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被罚款40万元,程通、李新明、葛芳芳、吴波等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

此次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银行合规经营的严格要求,旨在督促银行业机构加强风险管理,提升业务管理水平,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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