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圣诺医药-B(02257)发布公告,于2026年8月14日,本公司及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圣诺(香港)有限公司(统称“原告”)已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法院)提交传讯令状(案件编号:HCA1427/2026),控告本集团若干前管理层,包括陆阳博士、戴晓畅博士及叶永基先生(统称“被告”)。

该等申索乃有关(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本集团于TradArt Flagship Investment SPC的独立投资组合中作出的本金总额约2000万美元的投资(该投资)。

原告对被告提出的主张主要包括:

(1)被告因该投资而违反对原告负有的受信责任及/或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作出该投资的决定、监察及/或处理该投资);

(2)被告促致或参与未经适当授权、同意及/或正当程序的付款、认购事项或相关安排;及

(3)损害赔偿、衡平法补偿、利息、讼费以及法院认为合适的进一步及/或其他济助。

本公司已指示其法律顾问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维护本集团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明确保留其权利,可在必要时对任何其他前管理层、高级职员或第三方采取进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