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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与被告2015年相识同居,2020年结婚育有子女,后因婚前了解不足、婚后矛盾频发于2024年8月分居。原告委托万伟律师诉讼离婚并争取子女抚养权。律师制定“证据夯实+精准论证+权益预设”策略,构建证据链佐证感情破裂,论证子女抚养方案合理性,庭审精准抗辩。一审法院以无原则性冲突、被告有和好意愿判不准离婚。律师代理成效显著,为二次起诉等奠定基础,其思路为同类首次起诉离婚案提供参考,强调证据梳理、遵循子女最佳利益原则等要点。

"离婚诉讼案例:专业律师助力权益维护
一、案例详情
原告与被告在2015年经人介绍后相识并同居,2020年正式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子一女。然而,由于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双方频繁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被告长期依赖父母意见,还存在言语侮辱行为,并且将收入全部上交父母,这使得原告在经济上受到限制。到了2024年8月,双方正式开始分居。为了维护自身以及子女的权益,原告委托了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的万伟律师担任一审诉讼代理人,其核心诉求是判决离婚,子女分别抚养,即儿子由被告抚养,女儿由原告抚养,同时明确探望权。
二、争议焦点剖析
(一)感情是否破裂
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法定条件,这是首要争议焦点。
(二)子女抚养方案
若准予离婚,子女分别抚养的方案是否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这也是关键问题。
(三)证据支撑诉求
如何通过证据链支撑原告主张,应对被告“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的抗辩,是诉讼中的重要环节。
三、万伟律师代理策略
(一)构建证据链
万伟律师梳理关键证据,整合结婚登记信息、子女出生证明、分居居住证明、双方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明确双方分居时长持续满6个月,以及矛盾具体表现为言语侮辱、经济权利侵害、家庭冷暴力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强化“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实施家庭暴力(含言语侮辱、冷暴力)”均为感情破裂法定情形的法律依据,形成完整逻辑链。
(二)论证抚养方案
结合子女成长现状,提交子女就读证明、日常照料记录。表明女儿自幼主要由原告照料,已形成稳定依恋关系,且明确表达愿意随原告生活;儿子长期适应被告方生活环境,分别抚养符合“不改变子女生活现状”的最佳利益原则。同时,客观陈述原告作为家庭主妇的现状及被告的经济来源,主张双方各自承担所抚养子女的抚养费。
(三)庭审精准抗辩
针对被告“感情未破裂、有和好可能”的主张,庭审中详细陈述长期矛盾的具体事实及分居的必然性,强调原告已尽最大努力维系婚姻,无和好空间。虽预判首次起诉可能面临“不准离婚”的判决,但庭审中完整固定感情破裂、子女抚养相关事实与证据,为二次起诉筑牢基础。
四、案件结果呈现
抚州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虽认可双方存在矛盾及分居事实,但以“无原则性冲突、被告有和好意愿”为由,判决不准予离婚。
万伟律师的代理取得了核心成效。全面固定了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相关的关键证据与事实,为后续二次起诉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提供了扎实依据;清晰明确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边界,让原告了解首次未判离的法律逻辑,避免盲目维权;通过庭审陈述与证据提交,向被告及法院传递了原告离婚的坚定意愿及合理诉求,为后续协商或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五、案例启示借鉴
(一)重视证据梳理
离婚诉讼中,“感情破裂”的证据梳理是核心,需聚焦分居事实、矛盾具体表现、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链条。
(二)紧扣抚养原则
子女抚养方案需紧扣“最佳利益原则”,结合子女生活现状、照料情况、意愿等因素综合论证,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三)正确看待首诉
首次起诉未判离并非维权失败,而是需通过本次诉讼固定事实与证据,待符合“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的法定条件时,二次起诉离婚的胜诉概率将大幅提升。
(四)委托专业律师
委托专业律师可精准把握诉讼节奏,既全力推进诉求,也为后续维权预设路径,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思路不清错失权益。
本案为首次起诉离婚的典型案例,万伟律师的代理思路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