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本文刊载于2026年8月14日《上海法治报》第A02版
虹口区检察官将检察建议宣告送达
虹口区检察官走访案发现场
“高薪兼职”“国企内部直招”“包入职、包转正”……眼下正值暑期学生求职、课外实践高峰期,一些黑中介、诈骗团伙假借实训、内部招工名义,诱导学生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虚假招工、“转招培”欺诈骗局更是屡见不鲜,严重侵害学生权益,更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今年4月至7月,全国集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重拳整治虚假招聘等违规行为。透过一桩桩发生在上海的案件,招聘求职市场藏着哪些行业共性问题?多部门共管之下,监管衔接还存在哪些“空白地带”?又该如何从源头发力,筑牢学生群体求职防护墙?连日来,记者对此展开采访。
“高薪兼职,毕业即可入职” 十余名学员沦为诈骗“帮手”
“警察同志,我被骗了!”去年6月,几名老人焦急报警称被骗了100余万元。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手机口”电信诈骗犯罪,该案主犯王某竟藏身于邻区一所面向未成年和青年学员开设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内。
“去年年初,王某主动找到培训机构负责人,声称只要能入校当实训老师,本班学生毕业后可直接入职他开设的新媒体公司,实现校企合作、专业对口。该机构在未对王某及其公司进行任何背调的情况下,直接将王某招进了该机构。”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络检察综合履职办公室和未检团队联合开展调查发现,王某口中的“新媒体公司”实际只是一家刚刚完成注册的“空壳公司”,目的就是为了能顺理成章进入校园,物色适合的诈骗“帮手”,而王某本人更是毫无教学资质,甚至还有前科累累。
此后,王某便以“外出实训、采风”为名,多次将班上10余名学员带至居民楼、宾馆等地,使用两部手机搭建通话中转通道,为境外电信诈骗团伙转接受害人来电。其中,学员的年纪在17岁至19岁不等,王某哄骗已成年的学员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实名注册电话号码,再按通话时长、拨打电话数量结算报酬。
“在王某第一次如此操作后,学员们便察觉这并非正常采风,而是利用他们实施犯罪,但王某以‘不听话就不给毕业、也无法顺利入职’加以威胁,又以‘高薪兼职’为诱饵,致使这群涉世未深的学员只能妥协。”虹口区检察院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部检察官朱拓程说。
最终,虹口区检察院对王某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一审宣判后,王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院还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监管问题,向机构所在辖区人社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定期进行回访,持续关注、评估该机构的经营情况。
掌握国企“内部直招渠道”? “花钱买岗”成招聘骗局
无独有偶,近日,市公安局崇明分局经侦支队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一起“花钱买岗”招聘诈骗案。
“从今年6月开始,我们陆续接到十多起群众报警,所有受害者的遭遇都指向同一个人,张某。”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前来报案的求职者纷纷表示,张某当初拍着胸脯承诺,自己手握国企内部名额,交钱就能安排正式岗位,可钱交出去后,入职的承诺却一拖再拖,最终因为退费问题产生纠纷。
多条警情汇集后,崇明警方立刻成立核查专班,同步梳理涉案资金流水、企业工商资料、行政处罚记录等,顺着线索层层深挖,逐步查实了张某以介绍工作为名实施诈骗的相关犯罪线索。今年6月26日,警方迅速开展抓捕行动,将张某抓获归案。
“事实上,张某经营的公司根本没有人社部门发放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属于合法中介,与各大国企、事业单位也不存在任何官方招聘合作渠道。”同时,办案民警进一步查实,2024年至2026年,这家企业就因为违规经营,先后3次被人社部门作出过行政处罚,却依旧屡教不改。
“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张某为了谋取高额非法利益,刻意夸大从业资源,频繁在社交平台、求职社群等网络渠道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谎称掌握国企‘内部直招渠道’,可‘包入职、包转正’,以此诱骗急于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及求职群众上门,与受害人签订所谓《就业安置协议》,收取高额安置费用。”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后续侦办及追赃挽损工作还在持续推进中。
行政处罚手段相对有限
部门间存在权责交叉、监管真空
这些个案背后反映的正是整个市场存在的多重共性乱象。“毕业季、暑期用工潮叠加,非法黑中介、校外实践等各类诈骗套路集中暴露,有无证经营,打着国企内招、花钱包岗的幌子收取高额安置费的;有以高薪兼职为诱饵推行‘招转培’套路,诱导求职者办理培训贷款的;也有不少暑期工面临拖欠、克扣工资的维权困境。”
对此,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室主任程竹松坦言,乱象久治难除的核心症结,一方面是现有行政处罚的手段相对有限,另一方面则在于法律监管体系存在权责交叉、监管真空,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尚存在堵点。
“对于人社部门而言,虽然就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予以罚款,也责令中介停止违法行为,但事实上,这些行政处罚的手段是比较弱的,可能其违法所得要远高于数万元的罚款,这就容易造成处罚后易回潮,无法从根源上杜绝这一乱象。”
程竹松另外谈道,从监管权责划分来看,人社部门主管人力资源中介资质审核,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企业登记与虚假广告查处,网信部门管控线上招聘信息,公安机关处置涉招工诈骗刑事案件,但实操中却存在边界模糊,容易造成“谁都能管,谁都难管”的尴尬局面,没有形成合力。
这一点也得到了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彭辉的认同,“各部门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与常态化协同机制,每个部门都在法定职责内‘履职’,但没有一个部门对‘谁在接触学生’这一核心问题负全责,造成综合监管的‘形式协同’与‘实质割裂’。”彭辉还指出,现有各部门之间的违规中介台账、涉诈资金线索、平台违规账号等数据未实现实时互通,日常也缺乏固定的跨部门联合巡查等专项行动。
推广实习协议示范文本
建立违法企业、中介黑名单
“不法分子利用学生‘急于赚取零花钱’‘渴望社会实践’‘对高薪低门槛缺乏辨别力’的心理实施侵害,实际上背后暴露的是学生从校园‘脱管’后进入社会兼职求职市场,原有保护机制中断、新的保护机制未能衔接的结构性问题。”彭辉表示。他建议,“对于实习兼职,应明确法律属性、最低报酬标准、工时上限,人身伤害赔付责任、实习责任险强制投保等要求。推广实习协议示范文本,将核心条款标准化。”
“同时,各部门应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将接收实习生多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并对多次违法的企业和中介建立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和学校发布风险警示。”彭辉还进一步提出,“可以建立全国性兼职信息备案系统和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动态监测,自动识别‘高薪日结、先交押金、付费实习’等高风险关键词,对违规广告一键下架、线索推送执法部门。”
“不论是求职兼职群体,还是校企合作方,我们都建议要对合作方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背景、从业资质进行审查。”彭辉谈道。“求职者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应聘,选择有合法资质的职介机构或官方平台,有意识地妥善保管相关合同、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等关键材料,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程竹松建议。
朱拓程说:“对于校企合作,监管部门要严格规范合作方的资质审核流程,完善人员背调机制,并常态化面向青少年开展防电诈等法治宣讲活动,提升风险辨别与自我保护意识。”
上海法治报记者:季张颖
见习记者:刘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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