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广场舞噪声扰民,后果可能很严重。8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对经劝阻、调解仍不改正的各类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开出了最高1000元的“罚单”。具体而言,新规构建了分层递进的惩戒体系,对于制造生活噪声,经多次劝阻、调解、处置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部门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噪声扰民发生频率极高,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受理噪声投诉约683万件,其中社会生活噪声占比高达73.2%。群众反映最多的是小区邻里噪声、设备异响、广场舞扰民等。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治理噪声问题是普遍的民生需求,但具体通过何种方式还民以安宁,一直以来都没找到让人满意的答案。

噪声治理不乏专门的法律规定,但过去的法规以倡导、约束为主,存在“有规定、无罚则”的短板,面对屡劝不改的扰民行为,基层执法易陷入“劝不住、管不了、罚不了”的困境。这也与民众日常的体验相符,即便在公园这样的公共场合,面对广场舞扰民,管理者也经常束手无策,一旦较真,双方也是有来有回,很难从根源解决纠纷。而新规弥补了过去的缺憾,会产生不一样的震慑效果,单纯从制度层面看,的确向前迈了一大步。

完善法律很有必要,然而法律未必要作为常态工具。法律是用来兜底的,是不能越过的红线,这种共识在噪声治理过程中同样适用。2024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推进宁静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将打造一批“消除杂音、睡得安心”的宁静小区,加大社会生活噪声源头防控和社会共治力度。而从近年各地的探索实践看,多方参与的协商机制也的确更适用于现实中的噪声治理。

媒体最近的一组报道提到,各地推进建设宁静小区,其中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社区建立多元主体协商机制,对噪声投诉快速响应、快速解决,化解邻里噪声矛盾纠纷。一旦遇到噪声问题纠纷,大家反映诉求,协商解决办法,在这个过程中,包括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管服务等,都可以助一臂之力。这种操作很务实,很多时候问题不算极端,矛盾相对可控,只要有人出面,用心协调,问题基本能得到解决。

常态问题靠协商,那么,遇到极端情况,协商不来怎么办?答案当然是靠法律。如今有了新规,尤其是有了“最高1000元罚款”这样的规定,噪声治理就更有底气。说常态问题靠协商,并不是否定法律的价值。过去遇到纠纷的时候,一旦有人不讲理,就很难找到解决的办法,如今新的法律出台,哪怕不讲理的人,面对明确的法律震慑,也会有所忌惮,这就是法律的作用。换句话说,法律未必经常要用,但一定要有,确立相应的罚则,就有了兜底的工具,有理的一方多了法律的工具,在解决纠纷的时候也就多了几分胜算。

按照建设宁静小区方面的规划,到202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宁静小区建设评价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到2035年,宁静小区成为居住小区的普遍标准。在此过程中,完善投诉纠纷调解机制非常关键,新的法律规定意味着多了一种博弈的工具,社会共治要走得更远,需要法律兜底,期待在新规的规范下,越来越多的民众能享受宁静小区带来的舒适与安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