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下午,贵港市覃塘区消防救援局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化工厂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经查,该厂区消防设施严重瘫痪,已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厂予以临时查封,查封期限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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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该厂室内外消火栓均无水,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消防水泵控制柜、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水炮控制器等核心消防设施全部损坏,无法正常运行,火灾显示盘失灵;消防控制室内消防水箱及水池液位计损坏,消防电话、消防广播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均处于瘫痪状态。整厂消防系统形同虚设,一旦发生火灾,根本无法实现早期预警和有效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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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外消火栓均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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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电话、消防广播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均处于瘫痪状态

该厂属于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场所,火灾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且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场所,依法予以临时查封。覃塘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对该厂区实施临时查封,查封范围涵盖整个厂区,查封期限30日。如到期后隐患仍未消除,可依法再次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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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厂区厂房进行安全清理,全部工作人员撤出,关闭窗户、切断电源,锁闭安全出口,并在配电房上粘贴封条,确保查封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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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火灾风险高

消防设施是保障安全生产和

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各企业单位

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测

确保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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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覃塘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