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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8月14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榆林万达广场,开展全国生态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为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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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法院干警设立“普法小摊”,通过发放普法手册、面对面解读法条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干警们精心编印普法手册,围绕群众日常生活中高频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重点对露天烧烤、油烟排放、烟花爆竹燃放、噪音扰民及生活垃圾处置等热点事项进行细致讲解,让抽象的法条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指南。

同时,干警现场向过往群众普及宣讲我国首部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性法典——《生态环境法典》。过往群众驻足聆听、踊跃提问,互动气氛热烈。此次活动累计发放普法手册及宣传物品2000余份,有效拉近了生态法治与群众生活的距离,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自觉保护环境、依法合规生活的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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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兴则文明兴。榆林中院将持续立足司法审判主业,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持续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司法之力守护榆林的天蓝地绿,凝聚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绿色合力,为建设平安榆林、法治榆林、美丽榆林贡献更强司法力量。

供稿丨民二庭

编辑丨李华菊 校对丨马欣 审核丨张建磊

榆林中院宣教处制作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