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的公示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兴和县大队在城区 团结大街和柔玄路十字路口 ,启用电子警察交通违法采集取证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 法规要求,自2026年8月19日起对违反规定驾驶机动车通行进行抓拍,现对以上抓拍设备的地点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9日,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启用。
违法采集取证时间:全天24小时。
对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将依法对车辆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兴和县交管大队
2026年8月12日
四子王旗交管大队关于新增路口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设置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并结合道路实际状况,四子王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决定,在辖区24处重点路口新增固定式电子警察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现予以公示。
一、闯红灯违法抓拍设备地点(8处)
和平路与政北路十字路口;
和平路与活福滩十字路口;
和平路与解放路十字路口;
和平路与建国路十字路口;
统建西路与卫井路十字路口;
政北路与卫井路十字路口;
八一路与僧格街十字路口;
G335国道与S101省道十字路口;
抓拍违法行为:闯红灯、逆行、不按导向行驶。
二、卡口违法抓拍设备地点(14处)
四子王旗G331国道6380公里600米处;
四子王旗G331国道6394公里250米处;
四子王旗G331国道6330公里580米处;
四子王旗G331国道6346公里165米处;
四子王旗G331国道6307公里255米处;
四子王旗G331国道6316公里935米处;
四子王旗G335国道632公里120米处;
四子王旗G335国道618公里280米处;
四子王旗G335国道610公里110米处;
四子王旗G335国道与S101省道十字路口;
四子王旗布尔奇街与勒旺诺布尔街十字路口(泰和东南路口);
四子王旗沙井府街与勒旺诺布尔街十字路口(邮政路口);
四子王旗僧格街与格根塔拉路十字路口(联社路口);
四子王旗僧格街与勒旺诺布尔街十字路口(国源路口);
抓拍违法行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三、 区间测速违法抓拍(2处)
G335国道618公里280米—G335国道632公里120米;
G335国道632公里120米—G335国道618公里280米;
区间测速限速:100Km/h。
本公告公示期共7天,公示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公示期满后,所有设备正式启用。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四子王旗交管大队
2026年8月14日
来源/ 平安兴和、平安四子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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