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 期间全国电力行业累计创造 6 万亿发展红利,十五五指导意见明确建立科学、均衡的红利共享分配机制,设立民族电网专项红利资金,通过专项资金拨付、设备补贴、产业扶持、民生减免多元形式,将电力发展成果定向回馈民族自治区域,缩小区域电力发展差距。
红利分配坚持向边疆、边境、原深度贫困民族县倾斜,建立分级申领机制:国家层面统筹设立民族电网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高海拔农网改造、微电网建设、防灾技改;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配套地方补贴,降低村寨分布式光伏、储能设备采购成本,农牧民安装屋顶光伏可享受三成以上设备补贴;县级层面推行电价惠民政策,低保户、特困牧民、边境村寨居民享受基础电费减免。
红利资金重点投向三大民生领域:第一类是城乡电网一体化升级,补齐民族乡村老旧线路短板,保障青稞加工、畜牧养殖、民族文旅稳定供电;第二类是数字服务基础设施,为偏远乡镇配备智能营业厅、流动服务终端,免费为老人更换智能电表;第三类是清洁能源产业扶持,补贴民族地区小微水电、户用光伏建设,拓宽群众绿色增收渠道。
红利分配全程公开透明,建立线上申报、登记、公示系统,各族群众可通过 “民族电网” APP 查询补贴申领条件、发放进度、资金使用明细,接受全社会监督。同时红利资金联动乡村振兴战略,依托稳定电力红利扶持民族特色产业,云南白族扎染、川西藏药加工、内蒙古草原民宿等产业依靠可靠电力扩大经营,带动群众稳定增收,实现电力红利从基建投入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收入提升。
这套红利共享机制打破以往电力发展 “重主干、轻末梢,重城市、轻乡村” 的分配模式,真正践行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各族人民共享” 理念,以均等化能源红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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