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迢迢去新疆伊犁看风景,没想到住进酒店却遇到一桩“怪事”。重庆王先生一行人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睡在自家车里,竟然被酒店收了“住宿费”。这事儿说起来真让人哭笑不得,也给火热出圈的旅游旺季提了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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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深夜11点10分,王先生和两位女同伴长途跋涉赶到伊宁市伊美臻选酒店。正值旺季,房源紧张得不得了,前台只剩下一间300元的大床房,三人根本挤不下。王先生只好先开了一间房,等大家吃完饭,时间已经过了凌晨1点。这时候再找周边的酒店民宿,早就人满为患,没地儿去了。两位女士实在没法子,只能蜷缩在自家车里对付了一宿。

到了第二天早上,酒店一位管理人员好心把王先生他们介绍到亲戚开的酒店,结果那边房间照样不够,依然有一位女士只能在车里将就。就这么着,两晚下来,这两位女士在车里总共睡了3人次。等到7月29日退房结账,账单上除了房费,赫然多出了一项“车上过夜费”,合计150元。王先生当时就懵了:车是我的,油是我加的,停车费我也照交了,我就睡在自己车里,凭什么还要给你们交住宿费?

更气人的是,王先生索要正规发票,起初酒店竟然不给,直到报了警,经过协调对方才勉强开出来,发票项目还硬生生写着“车上住宿费”。面对质疑,酒店工作人员的理由变来变去,一会儿说“为了安全不让车里过夜”,一会儿又推脱说“不知情,是临时看管人收的”。好在伊宁市市场监管局反应快,明确表示这事儿属实,收费极其不合理,第一时间介入督办,指出哪怕只有一人入住,同行旅客也应得到尊重。

这事儿终于在8月4日有了个说法。酒店负责人马女士主动联系王先生道歉,解释说酒店开业不到一年,自己外出办事,交给人代管时出了纰漏。经过协商,酒店全额退还了那150元,另外赔偿1000元作为给游客损失的补偿,这场纠纷才算平了事。

其实,这150块钱是小事,背后透出的服务观念才是大事。按《价格法》规定,收费得明码标价,没公示的项目哪能临时加价?住宿费对应的是客房服务,游客没用房,只是停个车,酒店哪来的权利生造这种名目收钱?这150元就像块试金石,试出了商家的良心。客人遇到难处,本该多一句问候、多一点帮助,而不是趁机揩油。新疆的好山好水是用来留客的,别让这一张张奇葩账单,把远道而来的朋友给赶跑了。